【内容提要】辉县琉璃阁东周墓地的国别有卫国公室说和晋国范卿说。有学者对琉璃阁范卿墓地提出质疑,本文就学界颇有争议的几个实质性的问题展开辩论。太原赵卿墓(M251)墓主有简子说和襄子说。1994年太原金胜村发掘的M674、M673等墓,墓主为赵卿的属臣,时代与赵卿墓相当,从而佐证1988年发掘的M251墓主为赵鞅(?─前475年)。赵卿墓地年代的确定,为琉璃阁西区M75、M76、M1墓主头向东的大墓年代判定提供了依据。
关于琉璃阁大墓国别族属问题学者已发表许多论著,限于篇幅在此不一一列举。2008年第3期《中原文物》同期刊登李宏《辉县琉璃阁墓地国别族属考》;刘绪《晋乎?卫乎?—琉璃阁大墓的国属》,二位学者各抒己见,对琉璃阁墓地的国别族属发表截然不同的观点,之后收益颇多。本文针对琉璃阁墓地颇有争议的几个问题展开讨论。
有学者指出:“琉璃阁墓地东周墓群的墓向选择多数为东向,晚期转而为北向。依东高西低地势,东早西晚而父登子肩。……墓向的选择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甚至在同一墓地、同一时段、同一族内部,头向也不尽一致。”
针对上述现象,笔者对两周时期非姬姓诸侯国高级贵族的丧葬习俗,墓葬的朝向、国别族属,做了更为详细的考察。
周初分康叔“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分唐叔“怀姓九、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左传·宣公四年》讲的“殷民七族”和“怀姓九”是卫国、晋国当地的原住民。“怀”即“隗”的字。金文作“媿”,《左传》作“隗”、“怀”。“怀姓九”是一姓(媿姓)九个族,他们是晋国居要构成部分。“封于夏虚”是讲叔虞封唐,唐是在夏人生活过的地区。“启以夏政,疆以戎索”是晋国执行的基本国策,治理晋国要借鉴治理夏遗民与戎狄本族的法规。
姬姓属外来的殖民者,是阶级,而非姬姓的卫国“殷民七族”,晋国的“怀(隗)姓九”是本地区的原住民。这些原住民,或殷遗民、或夏遗民、或怀(隗)姓九,他们是被阶级。因此,一个大型邦墓地,有不同的族在此埋葬,他们的丧葬习俗不同是很正常的。
上马墓地是西周晚期到战国早期的大型墓地。1373座墓葬均为竖穴土坑墓,墓地属不同家族,实行聚族而葬。有19座规格较高的铜器墓,其墓葬的朝向都是南北向的,而占墓地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小型墓的朝向却是东西向的。有可能这些南北向大型墓葬的主人是外来的姬姓周人,是阶级。东西向的小型墓墓主是本地的原住民,他们地位很低,是被阶级。
据邹衡先生《天马—曲村》报告:墓向和分布,依墓主头向为准,北向者362座,东向者241座,西向者33座。东西向和南北向墓葬在墓地中往往各自成片分布,形成明显的一群。1982-1984年发掘k4区,该区有上百座墓,墓葬朝向呈东向的为大多数,其中面积比较大的墓葬有10余座,均为1鼎墓,其墓向绝大多数呈南北向。这些南北朝向墓葬的主人,可能是等级相对较高的姬姓,而东西朝向小型墓葬的主人,有可能姬姓的原住民,或夏遗民,或怀姓(媿姓)九,他们是地位较低的被阶级。
近年来,大遗址、大型墓地的考古发掘获得新。山西翼城大河口霸国墓地、山西绛县横水倗国墓地、陕西凤翔县雍城秦公陵园,均属两周时期非姬姓的墓地。这些大型墓地,不论大墓、小墓均为东西向,而南北向的墓葬是很少看到的。非姬姓国家实行民族自冶,一般来讲,民族关系比较简单,受外来的族姓影响很少,因此仍保留着原有生活习俗和社会形态。
陕西凤翔雍城秦公陵园,14个相对秦公陵园,有51万平方米。墓主头向西,曲肢葬。不论是公墓、还是族墓,上千座墓葬均为东西向,很难看到南北向的墓葬。太原“赵卿墓位于龙山脚下的缓坡地带”,依地势西高东低(坡度较大),墓为东西向,墓主头向东,依地势墓主呈头低足高。
上述丧葬习俗有悖于“琉璃阁墓地东周墓群的墓向选择多数为东向,晚期转而为北向。依东高西低地势,东早西晚而父登子肩”。以地形之说来解释墓葬的朝向是没有依据的。
丧葬习俗与墓葬朝向的选择,与祖先和教中灵魂不死的观念有关。有血缘关系的同姓同族,他们的文化面貌应该是一致的,其丧葬习俗相同,墓葬的朝向也是相同的。阶级为当地本族,本族自己治理自己,受外族影响很少。其墓地的丧葬习俗基本一样,墓主的头向一致。阶级为外来的姬姓周人,被阶级是当地原住民,这样的大型墓地,有不同的族存在是很正常的。血亲相同的族,聚族而葬,形成相对的墓群。墓地有多个族存在,形成不同葬俗,并延续了许多代,称之为邦墓,因此,在邦墓中有不同的丧葬习俗是很正常的。以血缘族为主导,只有一个有血缘关系,国君、国君夫人相继埋葬在这个墓地,并延续了许多代,称之为公墓,因此,在公墓中,丧葬习俗是相同的,墓主的头向应该是一致的。
两周时期,同一墓地、同一时段,墓主的头向不尽一致,这种现象,一般出现在外来族姓是阶级,而本地区的族群是被阶级。“在同一墓地、同一时段、同一族内部,头向也不尽一致”。或许他们根本就不是同一族,这种现象在殖民者为姬姓周人的邦墓中出现是很正常的。不论是东高西低(琉璃阁墓地),还是西高东低(太原赵卿墓),晋国非姬姓卿族,赵卿(嬴姓)、范卿(祁姓)的墓葬都是呈东西向的,墓主头总是向东方。
“依地势形成‘父登子肩’的墓葬布局”,“琉璃阁墓地东周墓群的墓向选择多数为东向,晚期转而为北向。依东高西低地势,东早西晚而父登子肩”。此说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国语·郑语》记述西周晚期太史与郑桓公一段对话。史伯对曰:“王室将卑,戎,狄必昌,不可偪也。当成周者,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北有卫、燕、狄、鲜虞、潞、泉、徐、蒲;西有虞、虢、晋、隗、霍、杨、魏、芮;东有齐、鲁、曹、宋、滕、薛、邹、莒;王支之子母弟甥舅也,则皆蛮、荆、戎、狄之人也。”
周幽王八年,周王室史伯分析了以成周雒邑为中心的“四土”所指的诸侯国范围。先秦典籍中难以正面记载的荆、蛮、戎、狄之国出现了,隗也位列其中。王国维以为“此隗国者,殆指晋之西北诸侯,即唐虞所受之怀姓九”。
这里“隗”显然是另有所指,是指隗姓诸侯封国,而不是“怀姓九”。因为“怀姓九”是晋的属民,并不是周王室的诸侯封国。将“隗”视为一个国家,远不如视为“隗”姓封国所在的地域。因为“隗”姓封国不止两个国家。新发现的倗国就是“隗”姓诸侯封国,“霸”也有可能。“倗”、“霸”不见于先秦典籍。
倗国墓地位于紫金山(绛山)南麓的缓坡地带,南面向涑水河。墓地北距天马—曲村晋侯墓地不足28公里。倗国墓地南北长200、东西宽150米,共出土西周时期墓葬1299座,墓地连续使用几百年,其地形呈南面低(西周早期),北面高(西周晚期)的布局,由南向北过渡,即墓地地势由低向高延伸。倗国墓地上千座墓葬均为东西向,墓主头朝西,朝向墓道,多殉人,凡俯身葬则为男性(M1毕姬墓以南)。早期大墓有壁龛、腰坑,墓壁的四角有通向地表的斜洞。墓地没有南北向的墓葬。
俯身葬是倗国墓地的一种葬俗,它与非正常死亡没有关系。男性俯身葬,而女性仰身葬,性别不同,葬式不同,有可能反映男女生前性生活的一种方式。葬俗,是一种文化习俗,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它的改变需要文化的渗透和强制的举措。横水倗国墓地,M1倗伯夫人毕姬墓以北的几座大型铜器墓(略晚于M1),男性墓主葬式不再效仿先祖的俯身葬,采用仰身直肢葬;而其随葬的殉人男性仍为俯身葬。这一改变是否与毕姬夫人(M1)在倗国的特殊地位有关?由于毕姬夫人的强势地位,是否某些姬姓文明在倗国得到?这个问题提出来,供大家讨论。
绛县横水倗国墓地:M1出土鼎、盘、簋、甗,其上有铭文:“倗伯乍毕姬宝旅鼎(盘、簋、甗)。”M2:103铜鼎有铭文:“唯五月初吉倗伯肇作宝鼎其用享……”。铜甗M2:76铭文:“倗伯作宝其万年永用”。另外1件鼎、盘有“倗伯”为自己作器的铭文。以上铭文说明倗国墓地M2的墓主为倗伯,M1为倗伯夫人毕姬的墓葬。
西周鼎有:“倗仲作毕媿媵鼎”(《殷周金文集成》4.2462),倗仲为嫁与毕国的女儿所作媵器。女子本国国姓前冠夫氏,“媿”为倗国国姓。M2倗伯墓出土铜簋M2:62有铭文:“”。之鬼壶有“鬼乍父丙宝壶。”(《殷周金文集成》9584)。此铭可能是倗国之族徽。鬼壶也有相同族徽,进一步确定了“倗”族是鬼方的。《国语·周语中》云:“狄,隗姓也。”《左传》载有晋国重耳取廧咎如之女称“季隗”。可以确认赤狄,媿姓。而“倗”族是赤狄的一个支系。
绛县横水倗国墓地M1(倗伯夫人毕姬墓)出土高圈足敞口陶簋M1:24,类似陶簋一共有5件。此陶簋与李家崖文化中(绥德薛家渠遗址H1:45,H1:13)的高圈足、深腹、大敞口陶簋十分相似。山西石搂桃花庄,陕北清涧张家坬、解家沟墓葬也出土有高圈足、直线纹、大敞口铜簋,类似铜簋在陕西甘泉县下寺湾村也有出土。说明倗国除接受周文化外,还保留了李家崖文化某些特征。
霸国墓地位于晋侯墓地以东不足20公里的翼城大河口村。大河口处于浍河干流、支流交汇处。墓地位于二峰山南麓,地势北高南低,呈阶梯状。同倗国墓地一样,墓地由南向北过渡,其地形呈南面低(西周早期),北面高(西周晚期)的布局,即墓地由低向高延伸。600座墓葬不论大墓、小墓均为东西向,头向西。墓葬多腰坑,此葬俗延续到西周晚期。墓主仰身直肢葬,但无殉人。早期大墓有壁龛,墓壁的四角有通向地表的斜洞。大河口墓地不见夫妻异穴并列墓,在等级较高的男性墓周围有若干女性墓,女性墓与男主人不是并列,墓位无规律,很难确定女性在墓地的主次地位。有不规则竖穴铜器墓(M2002墓口与墓底比例为11.75,墓口形状为圆角长方形,墓壁呈袋状)是大河口霸国墓地另—个特点。
大河口墓地M1034:“墓主头向西,腰坑内殉狗1只,一棺—椁,墓主仰身直肢,双手置于髋骨,为男性。随葬铜鼎3件、铜簋2件,及大量的青铜兵器、车马器……”该墓也出高圈足敞口铜簋,与石搂桃花庄,陕北清涧张家坬、解家沟形制相同。此形制的铜簋与李家崖文化中(绥德薛家渠遗址H1:45、H1:13)的陶簋又相似。M1034墓出土的青铜短剑、矛、戈、车马器表现出浓厚的戎狄文化特征。异姓封国霸国实行民族自治自给自足。姬姓周人对霸国的文化渗透是输入性的,就是说早期铜器是周人通过婚、丧、嫁、娶等活动送给霸伯的。而霸国自已制造铜器则表现出浓厚的本族文化特征。因此,大河口霸国墓地除“被中原商周文化”外,还保留了李家崖文化某些特征。
新发现的绛县横水倗国墓地、翼城大河口霸国墓地及其周围,只见西周时期的文化遗存,却不见商代晚期的文化遗存。“倗”、“霸”这些狄人是从哪里来的?是当地的?还是外来的?黄河两岸晋西北六县、陕北五县,这一狭長的高原山地相继出士数量较多的商代青铜器,其中有较多的北方草原系青铜器,又有典型的中原式青铜器。陕北、晋西北黄河两岸,却不见北方系草原铜器延续至西周的文化遗存,那么西周时期这些鬼方、方、土方迁徙到哪里去了?
《古本竹书纪年》载:“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后汉书·西羌传》注引)此征伐是因鬼方入犯,周举出击,历时三年,大获全胜,报捷于殷,得殷王之赐。商代晚期周人曾对鬼方采取过征服行动,鬼方的一部分被周人降服。这些被降服的鬼方,在西周初年得到分封。
“倗”就是从陕北、晋西北迁徙到晋南地区的鬼方。周公摄政时期,这些隗姓狄人成为周王室的诸侯国,爵位“伯”。而“霸”可能也是从黄河两岸的陕北、晋西北迁徙来的。从丧葬习俗看,“霸”与“倗”有区别,它可能属狄人的另外一支。“倗”族可以确定是鬼方的。或许“霸”族是方、土方的,目前还不能确定,有待于新的考古资料发现。
据邹衡先生《天马—曲村》报告:M6195(3鼎)、M6197(2鼎)是一对夫妻异穴合葬墓。墓葬呈东西向,墓主头向东。男性墓位于南侧,女性墓在北侧。时代与晋侯墓地M114、M113相同,墓主地位仅次于晋侯燮父夫妇。M6195鼎铭文末尾有“”族徽,此族商代晚期已存在,作器者可能是随叔虞封唐迁徙到晋国的外族。M6197簋有“霸伯乍宝尊彝”,说明霸国在周初已经是诸侯封国了,它与唐可能是同时分封的。需要指出,M6195、M6197墓主头向东,而霸国墓主头向西。
怀姓九”最高族长是“职官五正”,由于九里有些族人数不够,只能设置五正,五正由九之族长担任。杨伯峻引杜注:“若以隐公六年传‘翼九五正顷父之子嘉父’论之,则五正只是一官,顷父曾任其职。”异姓诸侯“倗”、“霸”是在周公摄政时期册封的,与祁姓之“唐”当属同时期。“唐有乱”,周公平乱,封叔虞于唐,属二次封唐。唐伯被迁至杜,称杜伯。因此,叔虞封唐之爵位当为伯。就是说倗伯、霸伯地位明显高于怀姓九五正这一。
周王室要维系对隗(媿)姓狄人的,除封国授爵外还有一项重要举措就是联姻。“倗仲作毕媿媵鼎”(《殷周金文集成》4.2462),此乃倗仲为嫁与毕国的女儿所作媵器,倗仲之女嫁与毕国称为“毕媿”,女子国姓前冠夫国国名。由此铭知“媿”为倗之国姓。“倗伯乍毕姬宝旅鼎”(绛县横水倗国墓地M1出土),倗为国族名,伯为爵称,还可能是家族的伯长。毕,姬姓。毕姬是国姓前冠女子本国国名。西周有三公(周公、召公、毕公),毕姬是毕公之女。此乃倗伯为夫人毕姬所作一套列鼎。倗伯夫人墓(M1)用5鼎,而倗伯(M2)却用3鼎。由此联想到晋侯用5鼎,夫人用3鼎;虢公、芮公用7鼎,夫人用5鼎,可见西周时期用鼎制度与爵位有密切关系。
有学者对琉璃阁甲乙墓为范氏卿族提出质疑:“甲乙墓青铜器的器形、纹饰,明显承袭了新郑郑公大墓的铜器特点,不见晋文化所独有的夔龙吞蛇、夔龙衔凤纹样。在象生动物纹中,也不见动物与动物、动物与人搏击的形象,有别于晋铜器所常见虎攫鹰、虎鹰相击、虎噬人、鹰抓蛇等搏击纹样。”
笔者认为:上述纹饰,早已由前新田时期的单层花纹,发展为新田极盛期浅浮雕复层花纹,此种纹饰在琉璃阁西区M75、M76、M56、M59、M1出现,到太原赵卿墓地时达到极盛,它比甲、乙墓所处时代至少要晚60年。笔者上述纹饰以后不要再与甲、乙墓相提并论,它们不是同一时段的。笔者赞同该文将甲、乙二墓铜器与万荣庙前春秋墓,上马M13,长治分水岭M269、M270作比对,因为它们是同时期具有相同文化内涵的墓葬。《辉县甲乙二墓出土青铜器》以甲、乙墓不见新田极盛时期复层纹饰为理由,来否定甲、乙墓为晋国范卿说,未免有点牵强。
下面依照《辉县琉璃阁甲乙二墓》、《故宫博物院藏辉县琉璃阁甲乙墓青铜器》与万荣庙前墓地58M1、62M5,上马墓地M13、M1006、M1004、M1026,长治分水岭M269、M270,临猗程村墓地,潞城县潞河M8作比对。根据李夏廷先生《晋国青铜艺术图鉴》,《侯马陶范艺术》为对照,我们将上述琉璃阁几座大墓时代定在春秋中晚期(前550年),即晋国前新田时期较为合适。
蟠虺纹三环盖镬鼎(Z甲—1)、三环钮变形蟠螭纹盖鼎(列鼎Z甲—3:2)、蟠虺纹环形捉手盖鼎(Z甲—4:1),此三种形制的鼎是春秋中晚期以后晋国典型器,在程村墓地M0003、M1002、M1023、M1024,长治分水岭M269、M270,上马墓地M4006,运城市南相村春秋墓均有出土。琉璃阁的附耳盖鼎腹部浅,鼎体呈扁圆形,鼎饰变形蟠螭纹,属前新田晋国典型器种。变形蟠螭纹见侯马铸铜遗址陶范T14(3)。
蟠虺纹三环附耳盖鼎,临猗程村M1082:14。三环钮变形蟠螭纹盖鼎,临猗程村M1002:25。蟠虺纹环形捉手盖鼎,上马M1011:1。变形蟠螭纹陶范,侯马铸铜遗址T14(3)。
蟠虺纹环形捉手盖鼎(Z甲—4:1),纹饰有蟠虺纹,此纹饰春秋早期已出现,春秋中期东周青铜器应用非常普遍,单体或多体四虺联方、二虺联方的蟠虺纹是东周一种共同特点,应用区域很广泛。该鼎器形与上马墓地M4006一致,不能以鼎饰蟠虺纹为理由牵强确定该鼎的国属。郑公大墓与琉璃阁甲乙墓年代相当,或略早一点。郑公大墓出士铜器多受楚文化影响。郑公大墓、兴弘花园出土的附耳盖鼎,附耳均较高,腹深呈球形蹄足兽首,与甲墓三种形制鼎相差甚远。郑公大墓附耳盖鼎圆形镂空捉手与甲墓三种形制鼎表现出不同铸造风格。
绹索纹兽耳罍(Z甲—17:1发掘号131),罍身满饰绹索组成的长方格,格内填细密的羽纹。长治分水岭、万荣庙前铜罍方格内均填有细密羽纹。郑公大墓云龙罍是没有这样细密羽纹地纹的,郑器与晋器区别在于此。此绹索纹见侯马铸铜遗址T92F14:8;铸造此罍所用的羽翅纹陶范见侯马铸铜遗址T214H249、T15。
蟠螭纹方座簋(Z甲—6:2,辉字45号),器身呈圆形。盖隆起,有圆形捉手。鼓腹,圜底,圈足,下连铸一中空方座。盖与腹部有变形蟠螭纹,见侯马铸铜遗址出土陶范T14、T19、T18H42。方座饰细密的蟠虺纹。器形仿西周方座簋,但又无耳,属春秋中期之物,从器形很难鉴别它的国属,有周文化遗存。细密的蟠虺纹应用很广泛,均有,侯马铸铜遗址多有出土。
蟠虺纹簠(Z甲-10:1,辉字66号),此器与长治分水岭M269:32簠一致。簠器饰有斜角云纹,属春秋早期周文化范畴,1989年闻喜县上郭墓地(古曲沃)M3:1出土舟饰有此种纹饰。
2003年山西考古所侯马工作站配合大运高速公基本建设,在侯马白店村出土蟠虺纹陶范,与甲墓蟠虺纹簠(Z甲-10:1,辉字66号)相同。
甗(Z甲—13),甑卷沿,微束颈,颈部附耳;鬲腹鼓,肩部有衔环,细高蹄形足。此器与长治分水岭M269:30出土甗器形相近。
蟠虺纹敦(Z甲—11:辉字49号),敦饰细密的多体蟠虺纹,与上马墓地M2148:1,程村墓地M1024:1、M1023:5出土B型敦相同。此种多体蟠虺纹敦属前新田典型器种。
炭箕(Z甲—22,辉字53号、发掘号149),此形制的炭箕在太原赵卿墓M251、潞城潞河M7有出土。
素面扁形壶(文32,辉字43,钫),故宫博物院藏。通体素面,器呈扁长方形。口平直,颈微束,弧腹,平底。两侧有两个环形耳,腹正面中下部有一环形。赵卿墓地M674:27扁壶,通高29厘米,与故宫藏辉县琉璃阁甲乙墓扁壶(文32,辉字43,钫)如出一辙。
素面扉棱鬲(Z甲—9:1),宽平沿,短颈,腹鼓,裆平,高蹄足,腹部有三个薄片月形扉棱。此形制的鬲与长治分水岭M14:26相同。
瓠形壶(Z甲—16,辉字42号,发掘号155),此匏壶与山彪镇M1:26、李家庄匏壶形制相似。壶作匏形不见于别国,春秋中期以后为晋国特有。
环耳素面簋(Z甲—12,发掘号196)口外撇,束颈呈弧形,抑肩,肩下有一对环形耳,深腹下收,平底。通体素面,缺失一个球面形盖。此簋与程村墓地M1059:10、潞河M8:2、上马M1013:1铜簋形制一致。
金柄铜短剑(Z甲—33),通长31厘米,首与茎皆金质。茎作螺旋状纹,格饰兽面纹。首椭圆形,饰蟠螭纹,剑首中空,首边缘饰三角云纹。“山戎族使用直刃匕首式青铜短剑,它与匈奴短剑很相似,但是制作更精致,也颇轻巧,与匈奴短剑的厚钝有别”。甲墓出土柄茎作螺旋状的短剑见于延庆县玉皇庙M244。
绹索纹兽耳罍一对(Z乙—12:1—2,发掘号64),器形、纹饰一样。一个肩部饰有四扉棱,另一个肩部攀附有四个卷尾回首状兽耳。两个罍上的扉棱和兽首状耳与万荣庙前58M1:33铜方壶上的兽首耳、扉棱基本一致。罍饰有绹索纹、内填细密的地纹(羽纹的初形),铸造此罍所用的羽翅纹陶范见侯马铸铜遗址T214H249、T15。郑公大墓云龙罍是没有这样细密羽翅地纹的。
弦纹沿耳鼎(Z乙-2,辉字129号),通体较薄,腹宽是腹高近二倍,似盆形。方形耳立于口沿之上,口微内敛,底圜平,蹄足。此种形制的鼎在长治分水岭M270:5出土。
弦纹平盖鼎(Z乙—3:1,辉字21号),鼎上有平盖,盖沿斜下折,盖上有三个矩尺形钮。器身有子口,且内敛,微鼓腹,附耳,三蹄足。除腹部有凸起弦纹外其余皆素面。此形制鼎在上马墓地M15:29,程村墓地M0020:1、M1120:1、M1059:13均有出土,是春秋中晚期晋国典型器。
蟠螭纹方座簋(Z甲—6:2,辉字45号),器身呈圆形。盖隆起,有圆形捉手。鼓腹,圜底,圈足,下连铸一中空方座。盖与腹部有变形蟠螭纹,见侯马铸铜遗址出土陶范T14、T19T18H42。
环耳素面簋(Z乙—9:1,辉字59号),圆形,有盖。盖隆起,顶部圆形捉手。器身敞口,弧形折沿,束颈较短,折肩,腹上部有环形耳,下腹内收,平底。此形制簋与程村墓地M1059:10、上马M1013:1平底簋十分相似。
蟠虺纹舟(Z乙—13,辉字19),体呈椭圆形。敛口,细浅状唇边,微有肩,腹下收,平底,纵向两侧各有一环形耳,器身饰细密的蟠虺纹。此器型舟在闻喜上郭M3:1、上马墓地M1015:12、M11:8均有出土。
蟠螭纹兽耳鉴(Z甲乙—2),蟠螭纹龙耳鉴(Z甲乙—3)及琉璃阁M55:40出土蟠螭纹龙耳鉴,其鉴形制、纹饰与万荣庙前东周墓出土(58M1:20)的相似,上马M13,长治分水岭M269均有类似形制、纹饰的鉴出土。属春秋中期晚段,为晋国所特有。粗疏状蟠螭纹没有头尾,身体结构已相互勾连,属尚未成熟的蟠螭纹。此时的龙形兽首耳还遗留有春秋早期周式风格。琉璃阁(Z甲乙—3)蟠螭纹龙耳鉴(Z甲乙—3)与分水岭M269蟠螭纹龙耳鉴器形、纹饰均相同。
琉璃阁M80:89甬钟与长治分水岭M269:10甬钟如出一辙,只是饕餮脸在钟上是倒置的。琉璃阁M60:25铜鉴耳部与临猗程村M1001:9B型鉴耳部如出一辙。琉璃阁M60:26鉴颈部点状涡形虺纹与临猗程村M1001:B型鉴纹饰一致。琉璃阁M60:17鼎腹部变形蟠螭纹与侯马铸铜遗址IIT14(3)陶范一致。
蟠龙纹方壶(Z甲—14:1,辉字131号),与晋侯墓地M8出土的西周晚期方壶相似,但双耳明显有春秋早期特征,属中原周式铜器。环带纹铺(Z甲—8,辉字51号)、窃曲纹簋(Z乙—4:1,辉字31号)、瓦棱簋(Z乙—4:3,辉字30号)、鸟兽纹方壶(Z乙—11:2,辉字8号),均属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中原周系风格铜器,为周文化范畴,属早期铜器葬在晚期墓葬。
综上所述,琉璃阁甲墓、乙墓出土铜器以晋国前新田风格为主。如万荣庙前58M1、62M5,上马M13、M1006、M1004、M1026,长治分水岭M269、M270,临猗程村墓地,多数铜器纹饰与侯马铸铜遗址陶范纹饰一致,无疑属晋国新田制造。
甲乙墓多见细密的蟠虺纹,在春秋早期就出现了,到战国中期以后才,应用区域很广泛。笔者不赞成以此种纹饰为依据鉴别铜器的国属。春秋争霸以来,青铜礼器在中原出现新的风格;而列国出现的这些新风格,是在周系青铜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或多或少地还能看到中原周系青铜器的文化遗存,不能把中原周文化遗存牵强定为琉璃阁铜器的国属。
同一的控制下,青铜礼器的风格会表现出一致性。甲、乙二墓的铜器,与晋国墓地出土的铜器基本是一致的。琉璃阁墓地出土的许多青铜礼器,与侯马铸铜遗址出土的陶范也是一致的。前新田时期大概在公元前570年—前530年前后,此时晋国成为华夏之盟主,在文化上逐渐形成自身特色,器物造型及纹饰相继出现新的风格,率先形成具有晋国特色的青铜器。以甲、乙二墓出土的铜器为例,除少数为春秋早期中原周系铜器外,大多数青铜礼器与墓葬时代相同,为晋国前新田风格。
琉璃阁甲墓、M60是两代范卿,但他们墓葬出土许多铜器是很难分辨早晚,同属晋国前新田时期。西区的M75、M76等就不同了,器形、纹饰出现明显的变化,此时很难看到周文化的遗存,取而代之是晋文化,具有晋国独特的新田风格,笔者将这一时期称为新田文化极盛期。因此,洛阳地区出土的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的铜器风格多与晋国一致,其来源于晋国新田。
镈钟作为单独乐器不见琉璃阁墓地,甲墓、M60、M75均有大镈钟(4枚)与甬钟(8枚)、钮钟(9枚)组合使用。4枚形体特大的镈钟与甬钟、钮钟配套使用,见于春秋中期新郑郑公大墓。春秋晚期晚段以后,中原地区以出土编镈为主,编镈之数变得没有固定规律。太原金胜村M251赵卿墓出编镈19件一套,金胜村M674(赵卿属臣墓)出土编镈11件一套、山彪镇M1有编镈14件,以上各墓葬均不见镈钟与甬钟、钮钟配套使用。潞河M7、上马5218、分水岭M25分别有镈钟、甬钟、钮钟出土,质量很差,实属明器。
据郭宝钧《山彪镇与琉璃阁》西区M75“有嵌足若鬲的列鼎7个,环耳有盖”。此种形制的鬲形鼎,在太原赵卿墓均有出土,鼎底部烟炱很厚,使用多年。鼎足与鼎身浇铸的范缝非常明显,郭宝钧先生称之为“嵌足若鬲”。过去学界把嵌足若鬲环耳盖鼎、较矮的圜底附耳蹄足盖鼎和镶嵌狩猎纹、动物纹、龙凤纹的壶、鉴、罍,判定为战国早期。太原赵卿墓(前475年)的确定和赵卿属臣墓葬发掘出的铜器,其器形、纹饰在赵简子任晋国执政卿时就已广泛使用了。青铜礼器的纹饰、器形,从开始形成到,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学界通常习惯于以此种器形、纹饰被使用的极盛时期来确认该铜器所属年代,显然是不够科学的。
有学者判定潞城潞河M7、长子牛家坡M7、长治分水岭M126等为战国初期墓葬。笔者通过仔细比对,这三座墓出土鼎、甗、豆、壶、鉴与侯马铸铜遗址春秋晚期陶范一致,与太原金胜村M251赵卿墓所出同类器风格如出一辙,实属春秋晚期晚段。
春秋晚期晚段(前510年—前460年)晋国铜器墓年代如何判定?学界过去没有鉴别的标准。侯马铸铜遗址出土陶范以春秋晚期为主体,它属新田极盛时期。而这一时期铸造青铜礼器,却多被判定在战国早期。这一现象究竟是学界认定偏晚呢?还是侯马铸铜遗址的分期不对?有些本属春秋晚期晚段(赵鞅任晋国执政卿)时的青铜礼器,被人没有任何依据地判定在战国早期。太原赵卿墓(前475年)的确定,说明这种判定需要纠正。
1979年发掘的新绛柳泉M302、M301,杨富斗先生推断墓主为晋幽公及其夫人,对此学界无。墓主所属年代在公元前422年左右。M302出土铜鉴2件,还有编钟、编磬等。
2003年,山西省考古所配合大运高速公基本建设,侯马白店铸铜遗址出土一批战国早期的陶范。其中有些陶范地纹非常细密,其风格与柳泉M302出土的铜鉴纹饰如出一辙。此时铸造的鉴,其重量只有春秋晚期相同尺寸的一半,节省大量青铜原料,制造铜器重量轻、器壁断面薄,因此,要求纹饰更加细腻,这是战国早期晋国铜器铸造技术的进步。太原金胜村赵卿墓地不见类似新绛柳泉M302风格的铜器。襄子死于公元前425年,如果判定1988年发掘的M251墓主为赵襄子,该墓出土的多数铜器当与新绛柳泉M302所出铜器相似才对。
太原赵卿墓地M251、M673、M674、M656、M88与琉璃阁西区M76、M75、M1所出铜器年代相同,从其铜器风格看属侯马铸铜遗址铸造。其时代特征明显要早于新绛柳泉M302、侯马西高遗址出土陶范,显然不属同一时段。
1979年新绛柳泉M302出土铜鉴上部地纹纹饰非常细密。2003年配合大运高速公基本建设在侯马白店村出土陶范与新绛柳泉M302鉴上部纹饰如出一范。1979年新绛柳泉M302出土铜鉴腹部纹饰与侯马白店村出土陶范如出一范。侯马白店村出土陶范与新绛柳泉M302鉴如出一范。
琉璃阁时代最晚的1件镶嵌云纹壶((M1:25),其镶嵌风格与太原赵卿墓高柄小方壶如出一辙。通常认为这种镶错纹饰属战国早期,侯马铸铜遗址出土镶嵌龙纹陶范(T36H85:8)出自段地层,时代属春秋晚期早段。
琉璃阁西区M75、M76等几座东西向的铜器墓,所出铜器有辫形绹索纹、贝纹、复式斜角云纹,此三种纹饰的陶范,在侯马铸铜遗址多有出土,为晋国新田独有。说明琉璃阁西区头向东的墓葬出土的铜器,均产自新田。
郭宝钧先生在《山彪镇与琉璃阁》一书中指出:琉璃阁东西向头向东的墓葬,不殉人、不使用带钩。带钩与人们着装服饰有着密切的关系,它能够折射出当时人们的衣着习俗,不同的族群当有不同的服饰,带钩的广泛使用,说明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墓葬殉人并随葬带钩,多见于春秋晚期晚段,进入战国以后,带钩广泛流行起来,成为当时的一种时尚。太原赵卿墓(前475年)是出土装饰性很强的琵琶形带钩最早的墓葬,殉人并伴随带钩出土是赵卿墓(M251)的一个特点。出土琵琶形带钩12件、纯金琵琶形带钩4件,殉4人。长子牛家坡M7,殉3人,出土带钩13件。晚于赵卿墓的山彪镇M1殉4人,出土带钩8件。
需要指出,琉璃阁甲、乙墓、M80、M55、M60,以及西区M75、M76、M1等东西向的铜器大墓,均不见殉人和伴随带钩出土。这种现象,不会是偶然,说明西区M75、M76等墓主头朝东的墓葬,至少不会晚于太原赵卿墓(M251)。
综上所述,琉璃阁头朝东的铜器大墓,是一个不能分割的整体,时间上没有缺环(前560年—前460年)。它属祁姓范氏家族的墓地。
李夏廷先生指出:“三晋通源,文化面貌一致。”就是说韩、赵、魏乃至晋国其它卿族所出的青铜礼器,均来自侯马铸铜遗址铸造,它们同属晋文化。新田的铜器铸造生产量很大,具有规模化商业性质。新田的铜器制造并没有因三家分晋而停止生产,这种现象延续了许多年。三家分晋以后,韩、赵、魏并未形成自已的本国文化,仍然延用新田青铜礼器。因此,我们鉴别晋系卿族墓地的族属,只能依照墓地的丧葬习俗。
嬴姓赵氏家族墓葬墓主头向东,墓内有殉人:太原金胜村M251赵卿墓殉4人;百家村M57是一座3鼎墓,墓内殉3人;赵王陵周窖一号西墓道殉2人;长子牛家坡M7是一座5鼎墓,墓内殉3人。
姬姓魏氏,墓主头向北,墓内有殉人:临猗程村墓地M2021、M1023、M1056均有殉人,河南汲县山彪镇M1墓内殉4人,河南陕县后川M2124、M2138均有殉人。
姬姓韩氏,墓主头向北,墓内不见殉人:长治分水岭十几座大中型铜器墓均不见殉人;郑韩故城的许岗韩王陵M1、M2、M3也不见殉人[47]。
祁姓范氏,墓主头向东,墓内均不见殉人:辉县琉璃阁62座东西向的墓葬墓主头向东,不见殉人,也不见带钩[48]。
《长治分水岭东周墓地》作者认为:“第一组墓葬为第一期,时代为春秋中期。第二组为第二期,时代为战国早期。第三组墓葬为第三期,时代为战国中期。第一期与第二期之间时间跨度较大,有明显的缺环,没有直接延续关系。”“分水岭第一期墓葬为晋国墓葬,墓主人为晋国贵族。分水岭第二、三期墓葬,为赵国墓葬。第四、第五期为韩国墓葬”[49]。
长治分水岭报告:将第一期(M269、M270)绝对年代定在春秋中期;将第二期(M126、M127)定在战国早期(赵国)。因此,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赵国)年代延续上有缺环。
笔者认为:分水岭墓地六组夫妻异穴合墓葬,在早期的一对M269、M270(前550年)与M126、M127一对之间有一对M271、M272,时代正好处于两组墓之间,我们将分水岭M126铜器与太原赵卿墓比对,M126所处时代与赵卿墓相当。分水岭M271、M272(前520年左右),如此重要的资料,发掘报告缺失。因此,报告判定年代分期出现缺环。
《史记·赵世家》“(惠文王)十六年……说土之计曰:‘韩亡三川,魏亡晋国,市朝未变而祸已及矣。’燕尽齐之北地,去沙丘、矩鹿敛三百里,韩之上党去百里,燕、秦谋王之河山,闲三百里而通矣。……秦以三郡攻王之上党”,张守节《》云:“秦上党郡今泽、潞、仪、沁等四州之地,兼相州之半,韩总有之。”
《史记·韩世家》:“(桓惠王)十年,秦击我太行,我上党郡守降赵。十四年,秦拨赵上党”,张守节《》云:“韩上党也。从太行山西北泽、潞等州是也。”说明在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韩拥有上党盆地大部分地域,而长治、潞城当在其中。
整个分水岭墓地不见殉人,墓主头北足南。嬴姓赵氏墓葬墓主头东足西,大中型墓都有殉人。而长治分水岭M269、M270,M271、M272,M126、M127,M14、M26,M12、M25,M35、36六组夫妻异穴合墓是不殉人的,墓主头北足南。
笔者认为:长治分水岭墓地是一个家族墓地,并延续使用了200年,墓地延用年代并无缺环。长治分水岭墓地属姬姓韩氏贵族墓葬。
前面讲过长子牛家坡M7是一座5鼎墓,墓内殉3人,墓葬墓主头向东。长子牛家坡当是嬴姓赵氏家族墓地,就是说,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上党地区屯留、长子、高平一带属赵的范围。而潞城潞河M7墓主头北足南,墓内不见殉人,葬俗与长治分水岭墓地一样。这一现象说明在春秋晚期、战国早期潞城、长治一带则属姬姓韩氏的范围。
有学者对范氏封邑所在地有,依据《通志·氏族略》“范,晋邑也,其地蒲州范县是也”。该学者指出:“这里所说范县与顾氏不同,是在晋境内”;“春秋诸卿族墓地,大多在今山西境内。且琉璃阁东周墓地的使用是一个家族近二百多年的墓地,与范氏分封和活动的历史相比照,还有时间的缺环”。
笔者查《宋史·地理一》范县属濮州。“濮州……县四:鄄城,雷泽,临濮,范”。这里讲的“范”就是河南濮州范县。《史记·孔子世家》载:“卫灵公闻孔子来,喜,郊迎。问曰:‘蒲可伐乎?’对曰:‘可。’灵公曰:‘吾大夫以为不可。今蒲,卫之所以待晋楚也……’”云:“故蒲城在滑州匡城县北十五里”;“卫在濮州,蒲在滑州,在卫西也。韩魏及楚从西向东伐,先在蒲,后及卫。”《通志·氏族略》讲的“蒲州”当在蒲城一带。范县,商、西周以前称“顾城”、“凜邱”。春秋有范邑,晋国大夫士会封于此地,称范氏。汉置范县,因范邑得名。《通志·氏族略》作者南宋人应该知道,今天的河南人都知道濮阳市有范县。唐、宋时期晋南地区有隰州蒲县而没有范县,山西省境内自古到今就没有范县。
晋国执政卿士会,士蒍之孙,即随武子,字季。初封在随(今山西介休南),后因士会灭晋东南的赤狄甲氏及留吁铎辰有功,改封范(今濮阳范县),故为范氏。宣公十二年(前597年)称“随武子”,宣公十七年(前592年)则称其为“范武子”,并升任中军帅,任太傅执掌国政。士会亦称随会、范会、士季、随季。
有学者认为:“墓地使用年代近200年。而范氏一族自公元前594年到公元前475年活跃于晋国舞台,前后不足100年,与琉璃阁东周墓地诸墓葬入和墓地使用时间段有一定差距。”
郭宝钧先生《山彪镇与琉璃阁》:“第五期墓向变更,多数头向北,……陶器用鼎、豆、壶,铜器有铜鼎陶盖的,初见带钩。初见壁龛。葬式屈肢者多。这一期的埋葬距第四期应有若干年的间隔,是原墓地停用后重来埋葬的。”
对郭宝钧先生《山彪镇与琉璃阁》报告,要逐字逐句的,不能。据《辉县发掘报告》,早期(墓主头朝向东)式陶豆M129:2、M229:4与上马墓地M1007:13、程村M1056:11形制相同;晚期(墓呈南北向)式陶豆243:8与上马墓地M2011:2形制相同;琉璃阁V式陶豆M103:4与分水岭M77:6相同。琉璃阁墓地东西向的墓葬出土陶器明显早于南北向的墓葬。
范氏卿族(头向东墓葬)墓地在琉璃阁延用有100年。范氏被瓜分后,琉璃阁墓地被荒废,其时间很长。琉璃阁有十几座呈南北向的小墓,等级很低,不守排列规律,零乱无章,三区均有分布。我们可以依葬俗去研究一个区域不同族属的兴替。就是说,琉璃阁墓地使用的200年,有东西向的墓葬(前570—前460年),与南北向的小墓(前400年以后),即公元前460年至公元前400年,墓地停用有60年。东西向与南北向的墓葬在时间上存在缺环。琉璃阁墓地墓主头向东与墓主头向北是两支不同的族属,前者为祁姓范氏,后者为姬姓魏氏。
有学者对琉璃阁范卿墓地提出了质疑:“范氏被灭,其墓地不太可能延续使用,因此,有关墓主为范卿说尚须进一步考察。”
辉县,殷为畿内地,西周时有共国,东周共城为卫邑(春秋中期以前)。卫河源也叫北门泉,《左传》称之为百泉。琉璃阁墓地距百泉、共城很近,只有2公里。《左传·定公十四年》(前496年)云:“晋人围朝歌,公会齐侯、卫侯于脾、上梁之间,谋救范、中行氏”,“冬十二月,晋人败范、中行氏之师于潞,获籍秦、高彊。又败郑师及范氏之师于百泉”。说明“晋人”(赵鞅)的军队与范氏的战事所在地域朝歌(淇县)、百泉(辉县、共城)一带早已是范氏的属地。
郭宝钧先生在《山彪镇与琉璃阁》中指出:“在M75与76之间,有东西1.2米,南北11米,深不足1.5米是一个窄长而浅的沟形。沟中埋葬无头人骨60余具,皆肩东足西。墓75北壁,曾打破此坑南端,时代应较墓75为早,在几具尸骨的肋间,发现有铜镞,看其情况似系战败俘虏,掘长沟丛葬于此者。”
笔者认为,西区M75、M76为一对夫妻墓,在两墓异穴并列相距13.5米处,有一个横向11米的长沟,埋藏60余具呈东西向的无头尸骨。M75、M76夫妇墓葬,选择在埋葬60具尸骨的长沟两侧,显然60具尸骨是M75、M76夫妇的族人,有可能是百泉之战被晋军割去头颅的范氏族人(晋人以头颅行赏)。
从公元前497年“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冬,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到公元前458年“智伯与赵、魏、韩,尽分范、中行故地”。晋国卿族与范氏之间的战争有39年。就是说中行氏、范氏在没有被瓜分之前,琉璃阁墓地仍然为范氏家族使用。西区M75、M76等几座东西向的铜器墓,属范氏被灭以前的墓葬,时间在百泉之战以后、范氏被瓜分(绝祀灭)之前的39年之间。琉璃阁墓地连续使用有100年,东区、中区、西区头向东的墓葬,是一个不能分割的整体。这里根本不存在“范氏被灭,其墓地也不太可能延续使用”。
非姬姓范氏被瓜分后,辉县、淇县一带,从此不见墓主头向东的墓葬。三彪镇M1、固围村大墓、禇邱、赵固以及琉璃阁十几座小墓,均为南北向,时代都比较晚,此时琵琶形带钩广泛使用,辉县、淇县一带属魏国(姬姓)。三彪镇M1有可能是魏侈的墓葬,比太原赵卿墓要略晚一点。固围村大墓为战国中期,可能是魏国王室归葬之地。
春秋晚期礼崩乐坏,诸侯国卿大夫僭越礼制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他们或僭越鼎制,或僭越墓葬形制。此时墓葬中所反映的礼制,已不能完全象征墓主的身份和地位,而是取决于地位、经济基础、军事实力。不能因琉璃阁甲墓、M60以不标准的列鼎(九鼎)随葬,就简单地认为该墓地“作为卫国公室封于共城一族的归葬之地更妥”。
太原金胜村赵卿墓墓葬采用积石积炭(9.2×11米)并使用一椁三重棺。《太原晋国赵卿墓》报告认为:四套鼎分别由三套升鼎、一套羞鼎组成。
该墓出土的铺首牛头螭纹蹄足鼎,6件一组,形制、花纹相同,大小依次成列。其中“M251:606保存较完整,盖和体锈结,密封,打开后,其中有深褐色溶液”。笔者认为,6件一组形制相同,大小依次成列,当为铏鼎。
铏:古代盛羹之器,铏、豆、壶、鉴均为偶数。《仪礼·公食大夫礼》“宰夫设铏四于豆西”。赵卿墓用6铏、8豆,显然高于大夫之礼。
春秋中期以后,列国兴起,诸侯国墓葬礼器组合逾制现象严重,不能简单地以列鼎多少来确定墓主身份,当以综合实力考量墓主身份。
笔者认为赵卿墓(M251)四套鼎分别为:7鼎一套、铏鼎6件一套、少牢5鼎一套、羞鼎5件一套(图八);另外还有高102厘米大镬鼎1个,小型盖鼎3件,共计27个鼎。
公元前480年以后,中原地区出土实用乐器以编镈为主,编镈之数变得没有固定规律。金胜村M251出土编镈19件;M674(赵卿属臣墓)出士编镈11件;山彪镇M1有编镈14件,上述3墓出土编镈为实用乐器。此时,中原地区见到镈钟与甬钟、钮钟配套出土,质量很差,实属明器,如:潞河M7、上马5218、分水岭M25。一般来讲,实用乐器(镈钟)不与明器甬钟、钮钟混杂出土。
1994年发掘的太原金胜村M674、M673、M656、M88等6座中型墓,是相对、排列有序的墓群。这6座墓位于赵卿墓(M251)之东有100多米,其墓葬面积均不足20平方米,器物组合以鼎、壶、鉴、编镈为主。
金胜村M674是一座不足20平方米的铜器墓,墓口面积只有赵卿墓的五分之一,M674选择了僭越鼎制,出土了仅次于赵卿墓规格的三套鼎和一个大镬鼎。附耳蹄足大宰7鼎一套;吴式附耳盖鼎一套、立耳蹄足蟠螭纹鼎一套。
其中包括附耳蹄足蟠螭纹盖鼎(7鼎之一),通高35厘米。吴国附耳蹄足盖鼎,通高50厘米。蟠螭纹立耳鼎,通高48.5厘米。蟠螭纹盖壶,同出一对,通高50厘米,形制、纹饰与赵孟庎壶如出一辙。蟠螭纹壶,通高32.5厘米。蟠螭纹鉴,同出—对,通高40、口径63厘米,其形制、纹饰与智君子鉴相似。龙凤纹鼓座,高39、底径79厘米,类似晋国铜鼓座,在保利博物馆收藏有1件。饕餮衔龙纹镈钟,同出11件,这是最大的1件,高63厘米。
金胜村M673也是不足20平方米的中型墓,距M674很近,不知墓主性别,是否夫妻?不能确定。M673可能是5鼎墓?出土礼器与M674差不多,不同的是M673出土一对吴王夫差鉴,而M674出土一套吴国附耳盖鼎。
蟠螭纹莲盖壶,同出一对,高47厘米,1994年太原金胜村M673出土。此壶形制、纹饰与赵孟庎壶相同。
吴王夫差鉴,口径62.7 高38.5厘米。鉴腹内壁有铭文:“攻吴王夫差择厥吉金,自作御鉴”,1994年太原金胜村M673出土。
带钩,春秋晚期晚段在中原广泛使用。太原赵卿墓M251出土琵琶型铜质带钩12件,纯金带钩4件,铜镜1枚,出土各种形制的铜豆共计14件。太原金胜村M673、M674、M656等6座中型墓,均不见带钩,也不见殉人。器物组合与赵卿墓多有不同,以鼎、壶组合为主体,少见有豆,也不见M251赵卿墓出的簠、匜、盘、舟。墓主的头向也不同,相对的6座墓均为头北足南。M673出土一对铜鉴有铭文,“攻吴王夫差择厥吉金,自作御鉴”。M674出土一套标准列鼎(晋式升鼎7件),与之配套的是一套吴国大鼎(羞鼎3个以上,有铭文,待考)。
吴国后,公元前473年延陵季子的族中有一大批人在三晋地区,如:春秋末年晋国赵襄子有谋臣延陵玉,战国时赵孝成王有谋臣延陵钧,西汉代郡有延陵县。
山西代县蒙出土攻吴王夫差鉴、原平县峙峪出土吴王光剑、榆社县城关出土姑发之子剑。1994年太原金胜村赵卿墓地,M673又出土一对攻吴王夫差鉴,M674出土一套高50厘米的吴国附耳盖鼎。M674出7鼎,M673出5鼎等4座铜器墓均不见殉人,也不见带钩,墓主头向与赵卿墓(M251)也不同,笔者怀疑:4座中型铜器墓非赵氏家族墓葬,有可能是赵卿的属臣(吴国姬姓贵族)墓葬。
在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下,各族属保留自己的文化特征是合理的。同一墓地,同一时段,M251赵卿墓与M673、M674、M656、M88墓主的头向却不同,也不见殉人和随葬带钩,的礼器组合也不同,这种情况说明当属不同的族属。
赵氏与秦同祖,嬴姓。太原金胜村M251赵卿墓与百家村大型铜器墓、赵王陵周窑1号墓一样,其墓葬是东西向,头向东。金胜村M673、M674、M656、M88等6座中型墓葬,为一个相对排列有序的墓群,而这个墓群却是南北向的。这种现象绝不是巧合,笔者认为这组墓葬的主人,并非赵氏家族之,有可能是赵卿的属臣,来自姬姓吴国贵族。
东周时期,戈、戟器形变化很小。一种形制的兵器从开始形成到,需要上百年的时间,考古界通常习惯于以兵器被广泛使用的极盛时期来确定其所属年代,显然是不科学的。笔者不赞同用兵器来确定金胜村M251墓所属时代。
有关太原金胜村M251墓的墓主,有简子说,襄子说。M251:658有赵氏戈,学界对赵氏戈铭文理解有不同观点。笔者赞同“孟”为尊称的观点。两周时期金文格式,第一人称不能为尊称。赵孟是对赵卿的尊讳之称,为第三人称。赵孟不能作为铭文的主语,笔者赞同戈的主人是赵朔。赵氏戈的主人不论是赵朔还是赵鞅,都不会影响M251墓主身份的判定。金胜村M251墓主为赵简子是没有问题的,它与侯马铸铜遗址的断代分期一致。1994年太原金胜村发掘的M674、M673、M656、M88所属时代与1988年发掘的金胜村M251赵卿墓相当。赵襄子死于公元前425年,金胜村东周墓地没有发现与新绛柳泉M30l、M302类似的大中型铜器墓葬。
《左传·哀公二十年》(前475年):“十一月,越围吴,赵孟降于丧食。楚隆曰:‘三年之丧,亲昵之极也,主又降之,无乃有故乎?’赵孟曰:‘黄池之役,先主与吴王有质……’”赵鞅死于哀公二十年(前475年)是可信的。晋国卿族赵简子墓地的确定,为笔者判定琉璃阁西区呈东西向的M75、M76等5座铜器墓所属年代提供了有确切纪年的依据。
春秋中期以后,东周列国青铜器风格形成中原晋国和南方楚国两个中心。鉴于两个中心之间的郑国,其铜器有晋国风格又有楚文化特征,同时郑国铜器又能看到中原周文化的延续。郑国青铜文化不能等同于卫国文化,不能把本属于晋、周、郑、楚的青铜礼器牵强地定为东周卫国青铜文化。一个延用了上百年的“卫国公室归葬之地”当以本国文化为主体。
琉璃阁墓地出土铜器以晋器为主体,伴随一些春秋早期的铜器,属中原周文化范畴,为早期铜器葬在晚期墓中。琉璃阁甲墓出士蟠虺纹附耳升鼎(z甲-2:1)与郑国鼎相似,郑国铜器在琉璃阁墓地是很正常的。上马墓地13号墓中两件式鼎来自徐国,作器者为徐王之子庚儿。
中区M60出有浴缶,属楚囯风格。楚国的铜器出自琉璃阁墓地也是正常的,曲沃北赵晋侯墓地M64就有楚公逆编钟出土。上世纪30年代,辉县出土的吴王夫差鉴,有可能出自琉璃阁墓地。吴国的铜器出自辉县,是吴、晋特殊关系所致,与卫无关。出自辉县的禺邗王赵孟庎壶就是一个很好的。
在同一的控制下,青铜礼器的风格会表现出一致性。西区M75、M76、M1等5座铜器墓所出土铜器均为晋国新田制造。就是说琉璃阁墓地作为“卫国公室归葬之地”,应当以本国文化为主体。退一步说,卫国是弱国,没有能力制造青铜礼器,但制作陶器的能力应该有吧!问题是琉璃阁东周墓地不见具有卫国特征的陶器发展序列,琉璃阁墓地的陶器,早期(头朝向东的墓葬):辉县琉璃阁式陶豆M129:2与临猗程村M1056:11、侯马上马墓地M1001:73形制相同;晚期(头向北的墓葬):辉县琉璃阁式陶鼎M243:6与长治分水岭M35:2形制相同。辉县琉璃阁式陶豆M243:8与长治分水岭M117:3形制相同。辉县琉璃阁V式陶豆M103:4与长治分水岭M117:8相同。晋、秦、燕、郑、楚、齐、中山等东周列国,均有本国青铜器的发展序列,一个使用了200年以上的琉璃阁东周墓地,却不见卫国文化面貌的遗存。“卫国公室归葬之地”,不见具有卫国文化特征的青铜礼器发展序列。《左传·闵公二年》(前660年)“冬,十二月,狄人伐卫……卫师败绩,遂灭卫。……卫之遗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为五千人。立戴公,以庐于曹”。杜注:“共及滕,卫别邑。曹,卫下邑。”共为卫邑,即今河南辉县。曹,卫邑,即今河南滑县西南之白马故城[63]。由于“狄人伐卫……卫师败绩,遂灭卫”。卫国都城东迁。公元前659年以后,朝歌(淇县)、共(辉县)、滕等地已与卫国无缘了。也就是说辉县(共城、百泉)、淇县(朝歌)在春秋中期已不再属于卫国。这是琉璃阁墓地看不到卫国文化遗存的根本原因。
20世纪30年代琉璃阁中区有一大墓被盗,位于大墓之东侧,有131号车马坑。车马坑底部有一生土隔梁将车坑和马坑分开,东陈马,西置车。马坑被晚期墓葬打破,向北发掘不完整,但能确认为曲尺状。车马坑平面呈曲尺状,仅见于辉县琉璃阁墓地,太原赵卿墓,百家村和长治分水岭M26、M14夫妇墓。这种独特形式为晋国独有,无疑属晋国卿族。
北赵晋侯墓地有墓道,晚于晋侯墓地的太原赵卿墓却无墓道。浚县辛村卫侯夫妇墓有墓道,而晚于辛村卫侯夫妇墓的琉璃阁大墓却没有墓道。琉璃阁甲墓、M60与太原金胜村M251一样,其墓主身份当属仅次于晋国国君的范卿、赵卿。
上世纪30年代出自辉县的赵孟庎壶,壶盖外缘有铭文“禺邗王于黄池为赵孟庎邗王之锡金以为祠器”。“赵孟”即赵简子,“庎”通“介”,是副手的意思。禺邗王(吴王夫差)锡金与赵孟之属臣,时间在黄池之盟,即公元前482年。出自辉县的智君子鉴,据唐兰先生考证,器主为智伯瑶,作器于公元前475年左右。赵孟庎壶、智君子鉴均于20世纪30年代出自辉县,说明辉县一带早已是晋国卿族的属地。还有出自辉县的吴王夫差鉴,它是吴、晋关系特殊所致,与卫国无关。
《左传·定公十四年》:“冬十二月,晋人败范、中行氏之师于潞,获籍秦、高强。又败郑师及范氏之师于百泉。”《史记·郑世家》:“晋范、中行氏反晋,告急于郑,郑救之。”子产为郑相期间,郑国与晋卿范氏关系密切,郑国铜器出在琉璃阁范氏墓地就不难解释了。
春秋中期,晋国东扩,主要是攻灭戎狄之后获得的土地,直接灭国者少。公元前660年,卫都朝歌(淇县)、共城(辉县)被戎狄占领,而晋国卿族是攻灭戎狄获得的这片土地。晋东南以及太行山之南,黄河以北的许多区域就是范卿攻灭戎狄后晋国获得的。
琉璃阁甲墓出土的螺旋状金柄茎青铜直刃匕首式短剑(Z甲—33),与延庆县玉皇庙M244山戎墓出土青铜短剑十分相似。戎狄使用直刃匕首式青铜短剑,制作轻巧、精致。甲墓出土螺旋状金柄茎青铜直刃匕首式短剑,有别于匈奴短剑,与吴式剑也不同,晋国、卫国以及中原均没有这样的短剑。随身短剑作黄金螺旋柄茎状,其规格之高,是、地位的象征。此短剑可以肯定是戎狄首领随身佩剑。很可能是晋国东扩,范卿攻灭戎狄后所获战利品。规格如此之高的戎狄短剑在甲墓出土,为琉璃阁甲墓范卿之说,提供了一个有力。
有学者认为:“推定琉璃阁墓地与卫国无关,而该墓地春秋中晚期的高级贵族铜器应归属于晋国的范氏卿族。入战国以后,辉县一带属魏国所辖,故琉璃阁战国早期应属魏国。”
东西朝向的琉璃阁墓地,时代比较早(前570年—前460年)。东区、中区、西区墓主头向东的墓葬是一个不能分割的整体,文化属性相同,具有连续性。东区、中区头向东大墓为祁姓范氏卿族,西区墓主同样头向东的大墓却判定为姬姓魏氏,此说有悖周代丧葬习俗。
琉璃阁头向东大墓延续百余年,这与《左传》、《史记》记述范卿在淇县(朝歌)、辉县(共、百泉)耕耘百余年是一致的。祁姓范氏被灭后(前458年),辉县、淇县属姬姓魏国,从此辉县、淇县不见东西向头朝东的大墓。范氏属祁姓,其丧葬习俗与笔者考察的两周时期非姬姓高级贵族墓葬的朝向为东西向是一致的。
春秋时期,“庙”建于城市内,它是教的中心,对象是祖。而“墓”则建在城外不远旷地,是死者的兆域。殡于庙,葬于墓地。就是说庙与墓地不会离得太远。朝歌(淇县)、百泉、共城(辉县)一带早已是范氏卿族的属地,不可能有卫国公室的庙。卫国都城帝丘、楚丘与琉璃阁墓地相距几百里,卫囯没有实力越过晋国卿族领土去营造“卫国公室归葬之地”。
琉璃阁墓地连续使用了上百年,“作为卫国公室封于共城一族的归葬之地更妥”,却不见具有卫国文化特征青铜礼器发展序列,不见具有卫国特征的陶器发展序列。
浚县辛村卫国墓地,墓主为国君、夫人、公子及亲等,墓地最晚的墓葬已延续到春秋时期,姬姓之卫国公室,其墓葬方向均为头北足南,而琉璃阁大墓墓主却头朝东,此现象有悖卫国祖丧葬习俗。泱泱“卫国公室归葬之地”岂能在琉璃阁西区M75与M76之间“埋葬无头人骨60余具,皆肩东足西”。这些不可回避的颇为的问题,确实需要认真地反思,切莫随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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