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程映虹是美国德拉华州立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不管是之前在美国学历史,还是后来教历史,她的最大感受就是平等和信任。作为外国学生,在美国上历史课可以毫无地对美国历史和作出种种;作为外籍教师或教授,学校和同事从来不会考虑雇佣你教文科会不会有任何意识形态的“副作用”,你的讲课是否符合美国爱国主义的“主旋律”。雇佣的唯一资格,就是学术背景和水准,包括多元化的族裔成分。
美国的中小学如何教历史?尽管笔者是在美国教历史的,但没有经历这个国家的本科教育和硕士教育,对美国初等和中等教育的历史怎么教更是一无所知。正因如此,当我后来逐步了解其中情况时,便不免生发出很多感想。
第一次对美国小学生如何了解历史有点感觉,是从我女儿那里得来的。当时我们在,有一天说起城市的历史典故,尤其是发生于1770年3月英队几名平民的“惨案”,保罗·李维尔据此画的著名版画,当时在上小学的女儿说:我们的老师说那是夸张的,那幅画是当年爱国者的宣传。
在我接受的中国历史教育中,“惨案”是英国殖民者的,李维尔是英雄(他也是1775年4月18日深夜骑马去列克星敦向那里的民兵报告英军即将到来的传奇人物),那幅画表现了英队的和人民大无畏的气概。女儿的话让我感到很吃惊--美国的历史教师怎么不站在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立场上引导学生,用我曾经熟悉的语言来说是“激发”对民族仇敌的恨和对自己国家的爱,而是对这种“爱国主义”泼冷水?
后来用心了解了一下,历史还真是如此。当时一小队英国士兵,在占绝对多数的群情汹涌的居民的和雪球下惊慌失措,一位士兵于慌乱中首先开了枪,共五个平民。整个事件可以说完全不是军队对平民的一场有准备的,而是双方在局面失控下的冲突。事件发生后,英队把涉案士兵送上法庭。著名律师,也是运动领导人之一的约翰·亚当斯出面为那些英国士兵,认为他们无罪。亚当斯后来始终认为那次是自己最值得骄傲的历史,它不是为敌人而是为和。至于保罗·李维尔的那幅画,一方面进一步激起了人民的反英情绪,有利于运动,但另一方面把英国士兵描绘成队而居民是的被害者,了历史,是典型的宣传。
对1770年3月晚在发生的那次事件,英文一直用的是“massacre”,直译为“”,更确切地说应该是“惨案”。我想,今天的美国学生一般都知道这个背景,会从两个不同的方面来看,不会得出或是英国士兵的“”,或是“”这样非黑即白的结论。历史教育在这里起到的作用,不是在既定的意识形态前提(爱国主义)下推波助澜,不是为了证明自己一方的正确,而对历史的某个方面故意夸大或忽视和,更不是为了达到宣传的效果而不择手段,而是对的了解和对事件性质的多重分析。
在大学历史教科书中,“惨案”更是受到性的审视。我手头的一本教科书《美国:过去和现在》中说,惨案发生的细节至今还不是很清楚,但很可能是在气势汹汹的“mob”()面前军人惊慌失措地开了枪;这个事件究竟是怎样发生的,的“宣传家们”并不在乎,重要的是要借此反英情绪。在分析李维尔的版画时,教材特意指出,在第一版印刷后,接下来的版本中,街头者淌的血被弄成鲜红色,完美地达到了刺激视觉的效果。
“惨案”这个案例,实际上是用一个细节回答了“什么是历史”这个大问题。“什么是历史”这个问题,是美国历史教育从小学到大学一开始就要明确且不断重复的。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千篇一律地回到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定义,即“通过不懈的追问获得的知识”。这样一个追寻知识的过程本质上是而不是封闭的。在原则上它要求通过不断的探寻、论辩和发掘达到对过去的了解,而不是为了达到某一个结论或证明某一个理论。
习惯了中国的历史教育后再来看美国的历史教育,到学会发现很多区别,但更重要的是对“历史”本身理解的不同。中国的历史教育强调的是历史知识的客观性和有用性,即相信通过“科学的”方法可以获得有助于现实需要的那个过去。这种对历史的定义重结论和实用性,有意无意地鼓励了历史教育中的权威主义和实用主义倾向。所以,在学生的下意识中,课本上的知识都是正确的、重要的和有用的,实际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都是必然会发生的;而对老师来说,“教”就是怎样通过这些知识把“学”引导到那个既定的结论上去。这样的历史教育很难容纳没有统一结论的探讨(尽管这种探讨反映了历史和社会的多重侧面)和无实际效用的历史知识(尽管这些知识可能增进对人性之复杂的认识),受教育者常常表现出对历史认识强烈的自信和确定感。
而美国的历史教育(尤其是近几十年来)强调的是探索和了解历史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达到的常常不是一个结论,而更多的是对历史认识的一种态度。这种态度强调的是历史过程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是对历史认识和历史阐释中主观性的承认,从而是对任何权威主义和实用主义的质疑和。它并不以了解“”自夸,更不以达到对某个历史事件的评判为终点,而是鼓励学生不断地探索对历史事件的多重解释,保持的视野,以加深对人性的理解。从根本上说,这样的历史教育“历史必然性”这样的观念,受教育者常常表现出对历史和历史阐释的困惑,但正是这种困惑激发起他们对历史更多的好奇和兴趣,引导学生朝的、多样性的方向,而不是朝着某个单一的和既定的结论进行思考。如果一个老师“引导”学生去达到某个结论,学生会在教学评估中提出尖锐的意见,甚至认为自己的知识人格(智力)受到了。
近些年来,我教的班上也有很多中国学生选课。一般而言,中国学生的知识积累比较扎实,思考较有条理,逻辑清楚,长于罗列和组织材料,最后顺理成章地导入一个结论。看他们写的作业,在这方面比美国学生强很多。对整个历史过程的理解和阐释,他们显得比美国学生更自信,在课堂上的发言倾向性很强,一个发言常常是为了证明一个观点,寻求的是一个结论。和美国学生比,他们不缺知识和方法,缺的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怀疑主义和多元的心态。另一个具体的现象是,中国学生往往从大概念出发谈历史,好像对历史有更全面而宏观的把握,而美国学生往往从更直接的问题入手,常常以新的问题结束。例如当问到美国的原因时,中国学生往往是直奔一个主题宏大的“民族”,而美国学生则千篇一律地说是对税不满意。
美国学生如何习惯从多元的角度看历史,可以举一个自己经历的事例为证。2008年我参加了美国AP考试(美国大学预修课程,适用于全球计划前往美国读本科的高中生)的世界史阅卷。它为所有的高中生提供了一个平台,也为我们考察美国历史教育的一些一般性原则提供了机会。
2008是奥运年,那年AP世界历史的考题有一组是关于奥运会的历史和演变,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美国教育界对奥运会的看法。试卷提供了十段历史材料,时间跨度从1892年到2000年,在空间上包括了几大洲的很多国家,在内容上包括了奥运如何受到、冷战、印巴民族主义、日本和韩国的经济复兴以及奥委会商业化等的影响。学生要据此写出一篇作文,主题是哪些社会因素影响了近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这个主题也可以说是一种引导,但很明显是式的引导,若要学生写一篇文章论证奥运会有助于人类和平,那就是一个很狭窄的有预定结论的引导。
试卷提供的材料并没有全面否定奥运超越、促进和平这个国际社会一般的说法,但却让学生看到大量与此相反的现象。那么,面对这些材料,美国学生会不会一面倒地得出奥运“变质”的负面结论呢?就我阅卷的印象来说,这种偏颇的现象似乎不多。很多学生首先指出顾拜旦对于奥运会的想法是理想主义的,不能把他的愿望作为评判奥运的标准。他们认为在国际现实中奥运会不可能只担负一种责任,成为单一价值的象征。今天的奥运会本来就是国际和国际体育相融合和博弈的结果,它对于国际和平和之间的了解仍然是有益的,只不过这种益处并没有如顾拜旦设想的那样简单。奥运会的实际发展正体现了国际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体育也不例外。我想,这样的答案就体现了式的思维,避免了非黑即白的价值判断的陷阱。
美国历史教育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既让学生了解美国和建立一个主义的联邦制度的伟大,又不忘提醒学生和这个历史进步相伴随的奴隶制。一个以捍卫和平等为原则的和对人的并存,这是早期美国历史在上的两重性,介绍和强调这种两重性反映了人类历史及人性的复杂和矛盾,这是不能用爱国主义来或遮蔽的。美国历史这个深刻的“原罪”意识自上世纪60年代黑人运动以来,越来越多地反映在美国中小学历史教育中,一个具体案例就是介绍美国国父们对奴隶制问题的态度。
举一个教科书的事例。《美国史--从前哥伦布时代到新千年》网络版对与奴隶制的关系作了详细介绍。所在的弗吉尼亚是蓄奴州,他的佛蒙特山庄园经济就建立在奴隶劳动上。父亲去世时他才11岁,从父亲那里继承了10个奴隶。庄园经济的发展和他的婚姻都带来了更多的奴隶,到他去世时他的庄园一共有317个奴隶。从参加战争开始,南北部在奴隶制问题上的和分歧就开始对产生重大影响。战争后,奴隶制问题始终困扰着他。作为第一任总统,他自认必须代表整个国家,不能在重大问题上有偏袒,为此他不愿在奴隶制问题上得罪南方家,从来不对北方反对奴隶制的观点发表任何意见;但作为个人,奴隶主的身份又和他心目中美国立国的原则相冲突。教科书告诉学生,的选择是:在公开场合绝对不奴隶制,甚至不给人以他反对奴隶制的印象,但在私人生活领域逐步放松对奴隶的控制,最终放弃奴隶制。他去世时立下遗嘱,给属于自己的一百多名奴隶(妻子玛莎名下的奴隶他不能作主),其中年幼的必须他们的学习生活技能,年老的生活有着落。为了防止身后子女们不遵守遗嘱私分奴隶,的遗嘱用词严厉,甚至说有关奴隶的部分必须用对待教一样的虔诚去执行。
对和奴隶制的这种关系和态度,教科书评论说:“有没有可能建立一个反奴隶制的联盟,结束这个的制度,同时又避免一场内战呢?(另一方面作为总统)这种公开的站队会不会导致一场提前发生的内战,从而摧毁一个还在襁褓之中的国呢?历史不能回答这些问题,我们也将永远无法得知。”这种对重大历史问题没有答案的提问,是让学生面对历史演变的多种可能性,和在这种可能性面前人类的局限。更重要的是,这些没有答案的问题表现了在那个历史条件下,所面临的现实和责任的两难抉择,这其实也是美国早期历史的困境。
同一本教科书也介绍了美国《宣言》起草人杰弗逊和奴隶制之间的关系。同为弗吉尼亚的庄园主,杰弗逊和一样,一生和奴隶制密不可分。虽然他在起草《宣言》时,加入奴隶贸易并把所有人都包括进“人人生而平等”范畴(后来由于其他人的反对而未能如愿)的内容,美国后又在私下多次表示奴隶制将是美国永远不可的,但在公开场合,他和一样,从来没有勇气公开奴隶制。在他的杰弗逊式的美国中也不包括黑人。但他最引起非议的,是他和家里的女黑奴赛莉海明斯的私情。杰弗逊甚至和她生下了私生子。这段私情在1998年由DNA所证明,引起了的广泛关注,加深了对国父们的理想和个人生活之间矛盾关系的理解。这套历史教材在谈到杰佛逊时还特意选用了赛莉的画像。
任何国家的历史教育都要贯彻爱国主义的原则,主要是建立对国家的身份认同,培养民族自豪感。美国的历史教育也强调“美国人”的概念,但重点不在于“做一个美国人”(或者说“做一个美国人”这样的问题基本不会出现),而在于让学生认识到今天的“美国人”这个概念是怎样演变来的。引述的《美国史--从前哥伦布时代到新千年》开篇就说:“这些有关美国历史的故事会帮助你问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美国人?’而你的思考又将帮助回答这个问题。”这样的说法并没有先验地设定一个让学生理解和接受的“美国人”的身份认同,而是告诉学生:“美国人”这个概念始终是给每一代的美国人去思考的,而他们的理解和选择也就帮助塑造了每一代的“美国人”。
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一样,只要是爱国主义,就难以摆脱狭隘偏激和情绪化的影响。很多所谓爱国主义的表现其实是对的和排外情绪,甚至是种族主义,这一点在美国一些上比较保守的人群中(很多又集中在南部和中部一些相对闭塞的地方)表现得非常突出。但在多元化的美国社会中,爱国主义教育一般处于派的影响之下,不但的色彩比较淡薄,没有于人的姿态,而且教育者(包括教材)和学生之间可以感觉到一种平等和信任关系。这在“什么是美国人”这个例子中可以感受得到。实际上,我在美国学历史和教历史最大的感受,就是平等和信任。作为外国学生,在美国上历史课可以毫无地对美国历史和作出种种;作为外籍教师或教授,学校和同事从来不会考虑雇佣你教文科会不会有任何意识形态的“副作用”,你的讲课是否符合美国爱国主义的“主旋律”。雇佣的唯一资格,就是学术背景和水准,包括多元化的族裔成分。学校不会冒着被起诉的风险说你意识形态有问题(当然,公开挑战普世的原则为奴隶制和种族的除外)。在美国教文科,不但不用担心是否“爱国”,甚至可以为中国加入朝鲜战争,也可以高度评价越南领导人胡志明。大量外国人站在美国的上讲授文科课程甚至美国,充分体现了这个国家的民族自信,这又何尝不是爱国主义教育最好的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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