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年来,中国与周边国家的领土争端问题,牵动了诸多国民。许多与之相关的历史问题也被翻了出来。《二战蒋介石两拒“琉球”为争端埋祸根》 ,就是其中之一。
面对罗斯福1943年开罗会议期间对琉球问题的询问,蒋介石确实以“愿与美国共同占领管理该地”作为回应;但这并不意味着蒋介石放弃琉球,事实上,直到1948年,蒋氏还在以各种手段竭力谋求收回琉球。
在1943年11月开罗会议之前,蒋介石对琉球的态度一直很明确,即必须收回。1932年9月13日,蒋氏在日记中写道:“预期中华三十一年中秋节恢复东三省,解放朝鲜,收回、琉球”;1940年9月,蒋氏再次翻阅当年这段日记,“昨夜偶观二十一年九月十三与十八日日记,预定卅一年中秋节以前恢复东三省,解放朝鲜,收回、琉球”,仍收回琉球“自有可能”。
1942年11月3日,《大公报》刊登宋子文答记者问,有记者问:战后的中国领土是恢复到“九一八”以前状态,还是甲午战争以前的状态?宋回答说:“中国应收回东北四省、及琉球,朝鲜必须。美国方面有一流行口号,即‘日本为日本人之日本’,其意在指日本所侵据之地均应交还原主。”6天后,蒋介石也在日记中拟定了一份与美商讨事项计划,其中第三项就是“、琉球交还中国”。
1943年3月宋美龄访美。行前,蒋介石特意嘱咐宋美龄向罗斯福表明中国对琉球问题的态度。据蒋氏日记记载,“去年(1943年)交妻与罗谈话要点:甲,东三省、、大连与、琉球须归还中国,唯此等地方海空军根据地准许美国共同使用。……”同月,蒋氏出版了自己最重要的著作《中国之命运》,书中重点强调了琉球对中国国防的特殊地位:“琉球、、澎湖、东北、内外蒙古、新疆、无一处不是民族之要塞,这些地方之割裂,即为中国国防之撤除。”稍后,宋美龄也从美国传回消息,称罗斯福在战后领土问题上认同“琉球群岛、满洲及将来应归还中国”。
虽然蒋介石至晚自1932年以来,对收回琉球一事念念不忘,但国民的专业外交团队,却对收回琉球一事持消极态度。1942年1月,拟定的一份《解决中日问题基本原则》草案,就明确表示反对收回琉球。该草案将“琉球划归日本”,不过提出了两个前提条件:1、“不得设防,并由军缩会设置分会加以监督”;2、“对于琉球人民不得有差别待遇,一切应遵照少数民族问题原则处理”。
的这种态度,受制于两个因素。其一,从角度上出发。如代理亚西司司长徐淑希在致宋子文的备忘录中所说的那样:基于对琉球历史的了解,徐认为,琉球与朝鲜类似,属于中国传统意义上的朝贡国,与不同。若要求将其划入中国,恐引起国际上对中国扩张主义的戒惧。徐认为,对中国来说,唯一现实的办法是促使这些岛屿从日本出来,为此,战后可先在琉球建立国际监管。总之,绝不允许日本再使用这些岛屿作为侵略。其二,顾及美国的利益。自太平洋战争爆发以来,中国国内“收回琉球”的呼声甚高,美国方面对此非常关注。1942年6月17日,美国驻华三等秘书谢伟思曾就中国国内的这种,探问国民亚东司司长杨云竹,杨氏向谢伟思表示:关于琉球,很遗憾在战争期间不免出现个人关于战争目标的夸大言论;事实上琉球居民不是中国人,那里的中国居民不过数 10 人;琉球曾经向中国朝贡,已同中国脱离近 80 年;琉球在经济上和战略上并不重要,现为日本的一部分,与日本在地理上紧密相连。因而,他确信中国和长都不打算把琉球收还中国。
在是否应该收回琉球一事上,蒋氏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显然与不同。的职业技术官僚们奉行“技术”;蒋氏作为,则最多地受“民族感情”所支配1942年2月7日,蒋氏在日记中如此写道:“初次经缅抵印,所经之地,皆为我旧日之国土,披阅缅暹越南史地,不禁憎我失土之耻,又念唐明建国之大东亚民族之盛,不得不自负此重任,以报我列代祖先恢复我民族光荣史也。”在蒋氏看来,缅甸、暹罗、越南这些曾为中国藩属国的地方,其实都是“我旧日之国土”,至于“古代朝贡体系”与“现代外交体系”之间的区别,蒋氏并不关心。
与相反,从角度出发,曾积极支持蒋介石收回琉球。在开罗会议准备期,军委会参事室和国防最高委员会等部门都提交过关于琉球的提案。这些提案要求:琉球群岛应归还中国,即便无法收回,也须讲其划归国际管理或划为非武装区域。但随着开罗会议的临近,国防最高委员会与和军委会参事室的态度发生了软化,在提案中对琉球问题一致选择了避而不提。
与智囊团队的变化同步,蒋介石对琉球问题的态度也在开罗会议临近时发生了转变。11月14日,蒋氏准备首脑会谈的资料与提案。但其提案只字不提琉球的归还问题。次日,蒋氏在日记中透露了不提琉球问题的原因:“琉球与在我国历史地位不同,以琉球为一王国,而其地位与朝鲜相等,故此次提案对于琉球问题决定不提。”由此可见,至晚在11月中旬,蒋氏已经决定在开罗会议上不提琉球问题。但这只意味着蒋氏不愿意在开罗会议上解决琉球问题,而不代表其已经放弃琉球。
令蒋介石没有预料到的是,11月23日,罗斯福主动向他提起了琉球问题。美国外交档案文件对这次谈话的记录很简略,原文如下:
文字大意是:“罗斯福总统提及琉球群岛问题并数次询问中国是否要求该群岛,蒋介石答称,将很愿意同美国共同占领琉球,并根据一个国际组织的托管制度,与美国共同管理该地。”仅就字面意思而言,罗斯福仅仅是询问蒋介石对琉球的态度,美国是否有将琉球归还中国的意图,则未可知。
蒋介石后来对这次谈话的回忆,与美国外交档案所记载的基本上一致。据蒋回忆说:当时罗斯福总统问他,“在的东方还有一个什么群岛,你的意思以为如何?”蒋反问:“你所说这个群岛是不是指琉球而言呢?”罗说,“就是琉球”。蒋表示,“这个群岛从前是属于中国的小王国,可是在甲午年以前,早已被日本占领了。所以琉球是与的性质不尽相同,我们此时对于琉球不想要单独的归还中国,我只希望由中美两国共管。此事并不急要,留待将来再说吧。”从蒋氏的这段回忆中,罗斯福的问话仍然只是一种试探,还不能看出美国是否有将琉球归还中国的意图。
11月23日当天,蒋介石在日记中写下了自己主张“中美两国共管”琉球的理由:“惟琉球可由国际机构委托中、美共管,此由余提议,一以安美国;二以琉球在甲午之前就已属日本;三以此区由美国共管,比归我专有为妥也。”
所谓“安美国”,可参考蒋氏1943年3月3日的一条日记:“美国不愿我有之空军,不助我建立空军,其在现时甚恐我有空军,则我中国战区不能受其控制,其在战后必期以空军控制整个太平洋及其西岸之陆上,而其用心之险。如果若此,则罗斯福政策必美国矣。”蒋氏对美国有如此认识,而据美国外交档案文件,罗斯福在此前的谈话中,又曾明确向蒋氏表示“美国必须在太平洋各保持适当的军事力量”,如此,也就不难理解,当罗斯福向蒋氏询问其对琉球的态度时,蒋氏多半会将其理解为美国对琉球有意,希望将其作为美国在太平洋地区的一个军事堡垒。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判断,11月24日,当中方收到美方提议“日本所攫取的领土,小笠原(中方指出美方写错了,实系琉球群岛)当然归还中国”的草案时,蒋氏的答复是:1、“琉球虽曾为中国藩属,但究系一国家。战后对于琉球之处置,至少在原则上,应同于战后对于朝鲜之处置”;2、但同时又认为:美方草案中已有“凡系日军以武力或侵略野心所征服之土地,一概须使其脱离日本掌握”,这已可包括琉球,故不必再明确写出放弃琉球。仔细揣摩蒋氏这一双重态度,不难感到其微妙之处:对收回琉球的高度克制,可以“安美国”;而将放弃琉球写入开罗会议宣言,则又为中国日后运作收回琉球,保留了足够的空间。正如有些学者所注意到的那样:“蒋介石在开罗会议中,并未明确提出对琉球的领土要求,只要求共同托管。其背后存在如果战后琉球如经托管,而琉球当地人民又表示愿意归并中国,中国理应接受的可能发展。”
蒋氏对罗斯福询问琉球的真实用意的判断是否准确,学界本无一见,此处也就不再讨论。但蒋选择“安美国”,则实属形势所迫。开罗会议虽然使中国跻身战后四强(美、苏、英、中),但蒋氏自己很明白,这个“四强”水分很大,极大程度上是依赖于美国的支持。若无美国支持,蒋氏恐无法在开罗会议上中国主权,譬如:关于中国收回东北及台澎领土的问题,英国主张只要声明日本放弃这些领土即可,不必明言归还中国。中方自然是强烈反对,但若没有美国的支持,开罗宣言是否会明确“日本须将窃取于中国的东北与及澎湖列岛归还中国”,则未可知。蒋氏当日的处境由此例,可想而知。其在琉球问题上的低调与谨慎,也都根源于此。
因为蒋介石开罗会议期间不将放弃琉球写入《开罗宣言》,所以,二战结束日本投降后,中国仍有空间运作琉球问题但直接收回已无可能,毕竟美国付出巨大代价的军事占领已是不容忽略的事实。与开罗会议之前类似,职业外交技术官僚主持的主张对琉球实施“托管”;而蒋介石和当时的主流,则对收回更感兴趣。
1947年2月,向蒋介石报告了其处理琉球问题的两点意见:其一,“不赞成以全部或一部归还日本,防止日本再以琉球为侵略南洋之跳板,及我东方海防”;其二,“反对除由中美两国联合托管以外之任何其他办法”,“(中美托管)应有一确定而短速之时限,如以五年或十年为期,以完成其关于自治及之各项准备,并防止其他侵入琉球。”但蒋介石似乎对的“托管”方案缺乏兴趣,故而国民也就迟迟未能就琉球问题做出最后的决策。
蒋氏此一时期,曾寄希望于通过“琉球同志会”来实现琉球的曲线年曾蒋介石要求归附中国,蒋氏是否看到其不得而知,但到1948年,蒋氏对该组织的活动已经相当重视。该年6月15日,他吴鼎昌密电中央党部秘书长吴铁城,要求其考虑如何运用琉球同志会达成收复琉球的目的。蒋转达的意见如下:“琉球原属我国领土,现虽有美军管治,人民均甚内向,拟请秘密运用琉球同志会人员秘密组织掌握,冀于将来和会时琉民能以投票方式归我,或由琉球地方自动内向,以保持我在太平洋之锁链。”
因为蒋介石的极力推动,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行动迅速,于该年8月份即秘密出台了收回琉球的“五点意见”,该意见随即被秘密送往,责成严格照办。其内容如下:
1、由省党部秘密与琉球内向团体联络,并商同省及警备司令部,协助各该团体或个人从事回归祖国运动;2、各地对留居当地琉胞之管理应特予放宽,俾增加其内向情绪;3、请省修正雇佣琉籍技术人员登记规则第五条,对船只雇佣琉籍技术人员不作比例,并准许该项被雇佣人员及其家眷在雇佣市镇辖区内居住;4、请省及警备司令部对被雇用琉籍技术人员之有家眷在琉者,准其自行设法以用品送返其家中,勿予留难;5、由省方面选派小学教员分赴琉球各小岛施教,以争取第二代并藉以从事宣传。
此后,国民事实上制定了一种“对外公开托管,对内秘密筹划收复”的双重琉球经营策略。至1949年败退出,这一计划也随之终结。
蒋介石开罗会议期间,是否误判了罗斯福的本意,而失去了一个收回琉球的好时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以讨论。但若说“蒋介石是真的不想要琉球群岛”,恐怕就不符合史实了。
推荐: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