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彼等令广大佛子,修种种之“加行”。唯“”言、教信为无上;撇释迦摩尼佛教诫,如弃敝履。彼外道诱引广大佛子,奉上身口意,供彼邪淫之用。或供彼吸精,或食彼腥臊交遘,流射恶秽之物。
如密续《集密后续》云:[金刚(男根)莲华(女阴)合,集诸有金刚,身语意加行,彼悉摄心中,由金刚(男根)出,降于口。]。如此恶秽,竟为“报身佛”之因?!徒增笑料耳!
佛法经藏系佛及、天人等五种人说;律藏则“唯佛所制”,一切佛所共护持。如【佛毗尼中说:何者是佛法?佛法有五种人说:一者、佛自口说,二者、佛说,三者、说,四者、诸天说,五者、化人说。】《大智度论·卷第二》
《楞严经·卷六》【阿难。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沙。何以故。此非饭本。石沙成故。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纵得妙悟。皆是淫根。】
《楞严经·卷八》【大力。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赞淫怒痴。命终自为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
《大般若经·卷第一百二》【我若不护净戒波罗蜜多。当生诸恶趣。尚不能得下贱人身。何由成熟有情。严净佛土。况当能得一切智智。】
4,难调者调:借助团体的监督力量,清除每个人身上不好的,让破戒犯规者也能够遵守团体共住规则,从而保持僧团和合,精行。
5,惭愧者安:那些能自觉遵守规则精行的人不受别人的干扰;那些犯了错误但有大惭愧心、及时的人能够重新办道。
6,令未信者信:要避免讥嫌疑谤,令那些尚未的人看到僧团的、僧人的德风威仪而对佛法产生大信心。
于持戒中,声闻部、缘觉部、部皆持佛戒,无有。而外道,诈邪淫为彼“秘密”。顺染污业习,非梵行,非律仪,佛戒,非是佛教。
如彼外道祖师,私生子“生”,双身邪淫法,却冠种种佛教名词,与佛戒相违,名为与佛争者,是魔所使、是魔民、趣者;如《大阿闍黎生传记第四章调伏邪见诸外道恩泽广被佛圣教》中说:
[彼亦,修持密咒法,须要具相明妃,因此,莲师就来到萨霍尔国。萨霍尔国王遮拉振有一位公主,名為曼达热瓦,芳龄十六,乃具相圣要母,莲师自在摄受了她,引导成為修依母。
随后,二人便去圣观自在布达拉南方,马拉得嘎岩洞。该洞朝南,三时花雨降洒,彩虹帷幕,妙香氤氳繚绕,栴檀林园郁郁,三部怙主。到达如是圣地后,尊者就开设寿佛坛城,修持长寿持明。
经三月后,亲见“光寿佛”,将充满甘露之无死长寿宝瓶放在佛父佛母头顶,甘露倾入口中,从此身体成就无金刚身。佛父為勇士马头,佛母為金刚亥母,成就了长寿持明悉地。]
如《八十卷大方广佛华严经·卷第三十二·十回向品第二十五之十》云:【摩诃萨自于梵行不能,不能令他而得;
彼,自非梵行,却自称为梵行。名为欺诳,欺诳。是故,实非佛教,名为与佛争者,是魔所使、是魔民、趣者;
问难:如索达吉堪布《藏密问答录·(7)见性成佛与即身成佛》中说:[密法中的成佛不光是从心的本体角度而言,依靠密法不共的特殊力,除了成就法性意义上的“佛”以外,还同时成就了色身意义上的佛。]
索达吉堪布所谓之“色身意义上的佛”,正是需要无上瑜伽之双身法,才能成就长生不死的“报身”,即密续中所谓“佛瑜珈、无上瑜伽”也。如密续《一切秘密经》中说:[总之果,从定慧出生,除佛瑜伽外,行者不得佛。胜授论师《集密释》亦如是说。],如汝汉地禅师唯成,却无成佛报身之法,临终弃身而去,岂能测度我藏密中不死之虹身哉?!当知藏密中即成又得报身,是故最为第一!
答曰:仁者谬矣!彼外道等所持正是所谓“性命”邪见。何谓性命?“命”是身体,“性”指的是本心。
由外道等不知、不解本心涵摄身心及十方世界。证得,即有报身。如《佛说宝云经·卷第五》中说诸地,所获报身境界:【九地得身。得无碍身遍故。十地得妙智身。何以故。遍知一切诸地法故。除盖障白佛言。世尊。。无差别耶。佛言。身无差别但功德有异。】
是一切金刚所依,是一切诸有所依故。如镜无动转,而现诸像动转、来去。而像无生无灭、不可得,镜本不动、不生不灭。
彼外道等身见,彼等所证“”亦未离身见境界,于生、灭;有、无而生缠缚。如《生大士全传第一篇王第八章金刚法界见》(持明著)中说[在刹那间,他现证无所得的境界,现观,宛如八寸妙月的,莹彻胸际,这是由大圆镜智所凝集成的妙体;一切法界种性,都已赅摄于内。这时,法界众相宛如掌中的果实一般,明晰可见了。]
又如《生大士全传第一篇王第八章金刚法界见》中说:[他的心月轮上自然现起如心一样大的五股金刚杵,逐渐放大如,更扩大观如关房,续大如一般。最后超越界,证入如法界一样大,绝无对待的金刚杵。接着五股金刚杵又从如法界之大愈缩愈小,小至回入无相法性之中。]
【法性】(术语)又名实相真如,法界,涅槃等,异名同体也。性之为言体也,不改也,真如为万法之体,在染在净在有情数在非情数,其性不改不变,故曰法性。
彼典籍之中皆与佛相争,如《六十卷·大方广佛华严经·卷第三十一·佛不思议法品第二十八之一》中云:【诸佛不可思议。】。
诸,难量、不可思议,而外道“生”却谓八寸。如有童稚谓碗水所现月轮实月,饮碗中水已,谓己食月,诸童稚等各个欢喜,向人称赞:此乃食月之人,具大智慧。
仁者当知,彼“生”徒众亦复如是,执著邪见,谓证“”堕在胸腹,外道一干野狐之众各个称赞,“生”唯一无上。名为,堕在邪见深坑,实非佛教,名为与佛争者,是魔所使、是魔民、趣者;
诸,当性不增不减,岂能容入有来、有去之有为法?!而“生”于此。法性具互相融入性。
此等外道邪见与《奥义书》中执“大我、梵”与“小我、阿特曼”互相融入之邪见,无二无别;山人于《楞严·卷二·第五品,奥义书无奥义》中已广破斥。
又如《大方等大集经·卷第十一·海慧品第五之四》中云:【光无碍言:“世尊,若有行处即是魔业,非如法住。若无行处则坏魔业,若坏魔业,名如法住。”】
譬如童稚饮碗中水月已,腹胀故,于池塘中便溺,谓余童稚言:我已放中月轮,入彼池中;与池中月合二为一,诸童稚等见已,各个欢喜,向人称赞:此人之月与大月和合。
彼“生”亦复如是,法性实无来去、和合等事,而外道“生”起见,行邪淫法,未证言证,成大妄语。名为与佛争者,是魔所使、是魔民、趣者;
又,诸具黠慧者当思,佛报身岂是由腥臊垢秽之男女交媾中来?如《楞严经·卷一》中尊者阿难白佛言:【我见三十二相。胜妙殊绝。形体映彻。犹如琉璃。常自思惟。此相非是欲爱所生。何以故。欲气粗浊。腥臊交遘。脓血杂乱。不能发生胜净妙明。紫聚。是以渴仰。从佛剃落。】
由此可知,释迦摩尼佛之色身,尚且非是男女交媾中来,何况报身周遍法界微尘国土,岂是男女交媾邪淫中来?!
又如《大方广佛华严经·卷第四十六·佛不思议法品第三十三之一》中云:【一切诸佛有际身,应心,咸令得见;】
【或见佛身不可量量,或见佛身不可说量,或见佛身不可说不可说量。佛子,如是见诸色相、形状、示现、、网,其光分量等于法界,于法界中无所不照,普令发起无上智慧;又见佛身,无有染著,无有障碍,上妙。佛子,如是见于佛身,而身不增不减。譬如,于虫所食芥子孔中亦不减小,于无数世界中亦不增广;其诸佛身亦复如是,见大之时亦无所增,见小之时亦无所减。】
如《大方广佛华严经·卷第二·世主妙严品第一之二》中云:【佛身常寂灭,遍,无相无行无影像,譬如空云如是见。】
又如《大智度论·卷第一·缘起论》中云:【佛初转时,应持从他方来,欲量佛身,上过佛刹,到华上世界,见佛身如故,而说偈言:
彼外道众弃藏,置不可度量之报身义理而不顾,妄谓释迦摩尼为,而兴诽薄,名为愚蠢,名为。而彼“生”欲凭吸精之有为,成就无为寂灭之佛果报身,名为戏论,故;
问曰:这个男女是最后,要断除微细的所知障,依据人体生理结构方便,来生起最微细的心识,来断除最微细无明,这是一种方便修法。
当然也可以在死亡时候,死后生起,来断最后无明。喀巴大师当年不允许出家人修、还俗可以。但是这个需要条件的不是谁都可以。只有断了烦恼障才可以。所以不要一概而论,影响大众对藏密、的。
如索达吉在《藏密问答录·双运与》中说:[说到淫戒,其实在密的所有派之中,从未开许过任何一个人在未了达贪欲本质的前提下去搞所谓的双身修法。不过与上举十不善业的道理一样,如果一个人已达到了很高的修证境界,此时他便可以方便法摄受双身修法。不仅密乘中有如此开许,声闻乘中同样对此做过相同的解释。如果一个者已断除了自相续中的烦恼,他也可依方便法在上暂时“破戒”。]因此,藏密们都是在个人修证到很高的境界后,才开始用方便法来修男女的。尔等薄地凡夫岂能理解?
时有女人强捉比丘行淫。比丘不受乐还出彼疑。佛言。比丘汝受乐不。答言不受乐。佛言汝不犯。时有黄门强捉比丘共行淫疑。佛言。比丘汝受乐不。答言不受。佛言汝不犯。时有男子强捉比丘共行淫。彼不受乐还出疑。佛言。比丘汝受乐不。答言不受乐。佛言汝不犯。……
尔时世尊在婆只提国。有比丘往阿兰若处昼日眠。有担草女人。于比丘形上行淫。比丘不知觉已不受乐。即却之已。打女人。比丘疑。佛问言。汝受乐不。答言不受乐。佛言汝不犯。打女人得突吉罗。】
由上可知,佛制戒之意义。佛从未开许任何“有证地”的可以犯淫戒。而是诸犯淫以后,问佛犯未犯戒?犯何等罪?则根据各个不同告彼犯未犯戒,犯何等罪。诸听闻,后不更造。
何以故?彼等佛子知佛戒淫,守淫戒故,知犯淫者非法、非律仪故。因此犯淫后未明犯、未犯,均趣佛所问佛有犯无犯;佛灭度后,则至律师所问己有犯无犯;或寻律藏,辨己有犯无犯;彼等虽犯淫,然而不受乐,故无犯。而外道修邪淫——或男女交媾,或。皆须流出,用灌顶食用。名为故犯邪淫戒。
如《密道次第广论》中说:[《欢喜金刚经》于“智慧满十六”等,释为瓶灌顶及以阿阇黎灌顶,是依真实明妃而说。第二瓶灌顶者,谓由抱持触九明妃所生妙乐,惟多寡异,余与前者。]
由上文来看,外道充分享受修邪淫法所生快乐,同时与九名女子邪淫时生大快乐。岂有“断除最微细无明”的十地,会贪淫的?实是外道诳惑信徒,唯谎言而已,却有人肯信,名为故犯邪淫戒,有何果证?什么“即身成佛”?!即身堕而已。
如喀巴在《密道次第广论·坎二传水灌顶》中说:[次《鬘论》说溶化为先,次将召入口中而为灌顶。宝铠所说次第虽异,然于实行为易,当如彼而作。先召入自口中,从金刚(尿道)出,住明妃莲华(女阴)之中。次想刹那空后,先生为“吽”,次为金刚,“吽”字庄严,生为不动尊及明妃。由与智萨埵无别故,召入智尊。次诸明妃等至(诸“”皆与所抱“明妃”行淫、生起淫乐而至,名为入等至),大贪溶化(“”与“明妃”交媾喷射之),从毗卢门灌入(的)顶(门)中,随金刚出心(再从自尿道流出混合了“”与“明妃”之后的),而为莲华之上生为天身灌顶,次想面臂天身由莲华(女阴)出,安置座上。]
如此,设置淫席,行邪淫法。佛戒,非梵行,非佛所教,名为与佛争者,是魔所使、是魔民、趣者;
彼邪众于佛律藏无闻,因此索达吉故,能毫无的自欺道:“密乘中有如此开许,声闻乘中同样对此做过相同的解释。”
今邪众索达吉曲解无上戒法,妄谓佛开许“有证地”的可以犯淫,正见已破,大妄语罪成。尚不能得下贱人身,何况欲虚妄之“即身成佛”?
如《大般若经·卷第一百二》云:【我若不护净戒波罗蜜多。当生诸恶趣。尚不能得下贱人身。何由成熟有情。严净佛土。况当能得一切智智。】
又,有修证者。必有行履;有行履者。未必有修证。有修证者,知而故犯,名为不护净戒。岂有证离欲而,数数故犯淫戒者?
而外道索达吉:[密乘中有如此开许,声闻乘中同样对此做过相同的解释。如果一个者已断除了自相续中的烦恼,他也可依方便法在上暂时“破戒”。],此名为与佛争者,是魔所使、是魔民、趣者;何以故?
【尔时,佛母摩耶夫人合掌,问地藏言:“,阎浮,造业差别,所受,其事云何?”
地藏答言:“千界,乃及国土,或有,或无;或有女人,或无女人;或有佛法,或无佛法;乃至声闻、辟支佛,亦复如是,非但罪报一等。”
……若有,侵损常住,僧尼,或伽蓝内恣行淫欲,或杀或害,如是等辈,当堕无间,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因此可知,众口中所谓藏密之“佛、”等,缘邪见邪淫故,皆已堕、将堕、今堕中,有何法、何义可言?!
彼等令各地讥嫌“不要邪淫,是说的;献妻女来,也是说的。”,此等名为与佛争者,是魔所使、是魔民、趣者;
又如外道喀巴在《密道次第广论·明上三灌顶后依及结行仪轨品第十》中说:[先供物请白者,以幔帐等隔成屏处,胜解师为金刚萨哆,以具足三昧耶之智慧母、生处无坏、年满十二等之童女,奉献师长。如密续《大印空点》第二云:贤首纤长目,容貌妙庄严,十二或十六,难得可二十,廿上为余印,令悉地远离,姊妹或自女,或妻奉师长。]
是故,网友虎临驳斥道:【有些、邪如是说,这不是喝了一杯甘露丸、又喝了一杯灌顶液的二杯们才会说的话吗?
请问:那些使用12岁的幼女作为工具,如果是 “有证地的”,那么,那些幼女可有证地?
邪们,你们为何不把自己的母亲、姐妹送到那里让一下你母亲、姐妹 马上度她们成佛呢?
驳斥:痴人盲辩,藏密邪淫法毕竟贯穿始终,双运、单人具犯佛戒,非梵行,非佛所教,名为与佛争者。
而密续中广说,男女真实之法,汝今所说与汝“”言论相违。如密续《集密后续》云:[金刚(男根)莲华(女阴)合,集诸有金刚(),身语意加行,彼悉摄心中,由金刚(男根)(尿道)出,降于口。]
再者,即是单人观想,也非佛法。意淫、出以供灌顶及食用。即是行邪淫法。佛戒,非梵行,非佛所教,名为与佛争者,是魔所使、是魔民、趣者;
又如外道喀巴在《密道次第广论·明上三灌顶后依及结行仪轨品第十》中说:[先供物请白者,以幔帐等隔成屏处,胜解师为金刚萨哆,以具足三昧耶之智慧母、生处无坏、年满十二等之童女,奉献师长。如密续《大印空点》第二云:贤首纤长目,容貌妙庄严,十二或十六,难得可二十,廿上为余印,令悉地远离,姊妹或自女,或妻奉师长。]
又《第二十五穗·后分别·第三品》云:[由诸笑及视,抱与两两合(男女二根交媾),续亦有四种。寂静论师释云:言由四者,谓由事、行、瑜伽、上瑜伽续,表示笑、视、抱持、二合。如是事续等中,有明方便智慧诸尊随贪现笑,有现顾视,有现抱持,有现二合(男女二根交媾)。]
如《密道次第广论》中说:[《欢喜金刚经》于“智慧满十六”等,释为瓶灌顶及以阿阇黎灌顶,是依真实明妃而说。第二瓶灌顶者,谓由抱持触九明妃所生妙乐,惟多寡异,余与前者。]
尔等邪行,情迷,自甘依偎在怀中,奉献自身及妻、女或夫及子,切莫广大后学佛子!
辩曰:如索达吉在《藏密问答录·双运与》中说:[据一些大乘经论记载,释迦牟尼佛有一世曾为婆罗门子星宿,他于四万两千年中一直行持梵净行。其后在一王宫中偶遇一位商主之女,那女人一见相貌庄严之星宿,立刻就起来。她未有丝毫怀疑、犹豫,当下即在其脚下。星宿颇感,就问她何以如此,女人此时就大胆说要做星宿妻子。星宿当然要予以回绝,他诚恳说道:“我乃持梵净行者,岂可随贪欲而转,故实无法与你共同生活。”但女意已绝,她当下表示若星宿不能同她共结连理,她马上就会因悲伤过度而身亡。
当这个严肃的问题摆在星宿面前时,他不觉陷入两难的处境之中:若与女人结为夫妻,四万两千年行持梵净行之功德、努力顷刻间就,但若抛下女人自顾自,她又可能因我而死。星宿原本已扔下女人径直走开,但在走过七步之后,对这个女人的悲悯终于让他停住了自己的脚步。他下定决心,只要能令这个女人不再感受痛苦、不会因情丧命,自己即便戒行,并因此而身堕也在所不惜。
打定主意,星宿便于随后之十二年中与那女人生活在一起。最后他则再次出家并修持四梵住,且于死后梵天。以他当时凭大悲心摄持所行之故,星宿反因此而迅速了四万大劫资粮。]如此仁者当知,藏密双身法,实是为方便救度,而开许的淫欲法。
且,彼舍梵行,而与女子做夫妻,非犯邪淫。而今邪淫,非正夫妻事。岂能比类?!索达吉愚痴、,不知律藏。在家夫妻和合事,佛未曾制戒。开许犯戒邪淫法。犯大妄语戒,罪至。
又,今实未见,每一个都受藏地女子以死,与女子行邪淫。皆非为救人而行邪淫,却见众,处处巧立名目,伦,夺人妻女。如《密道次第广论》第376页中,喀巴说:[以具足三昧耶之智慧母--生处无坏、年满十二等之童女奉献师长…姊妹或自女,或妻奉师长。]
如喀巴所著,法尊翻译之《戒品释》中言:[若谓已受律仪修学,是入波罗蜜多乘者。若入密咒则不须尔,故非一切共道。
此乃最大邪执,《三补止经》、《金刚空行经》、《金刚顶经》等皆云:“我发最殊胜,无上心,戒学、摄善法,及饶益有情。我于三聚戒,别别坚固持。”]
而今诸如喀巴、索达吉等广大,不知不学三境聚戒。处处妄语“开许吾等邪淫”,何以如此?喀巴、索达吉欲为己修此邪淫法故。是故处处矛盾。彼等之言行,一如讥嫌“不要邪淫,是说的;献妻女来,也是说的。”
如密续《庄严能仁密意论》中言:[若作是说,安住随一别律仪,谓近事男,近事女,勤策男,勤策女,正学女,苾刍,苾刍尼,乃至命存七众别律仪。乃可正受律仪,非余可受,余者不生律仪故。此于大乘未多劬劳。若无别律仪,即便不生律仪,则藏及其释论,应当说此为彼根本。此定当说,譬如大乘乃至归依三宝。]
然,如今之无皈依三宝,皆是四皈依者。尚无三皈依之戒体根本,何况别律仪、戒,毫无可言,比等尚不能保住人身,却要诳惑信众“即身成佛”,名为与佛争者,是魔所使、是魔民、趣者;
彼等诚如《楞严经·卷六》悬记云:【汝教。修三摩地。先断心淫。是名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沙。何以故。此非饭本。石沙成故。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纵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三途。必不能出。涅槃。何修证。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
辩曰:如密续《成就真实论》云:[吉祥大乐金刚萨哆,若由余道,须经多无数劫乃能证得,诸具金刚乘方便者,即于现法无难而证。]
又如密续《一切秘密经》中说:[总之果,从定慧出生,除佛瑜伽外,行者不得佛。胜授论师《集密释》亦如是说。],因此双身法乃是即身成佛之无上捷径!
驳斥:痴人!如萨迦派(花教)说诸明妃(行邪淫之女体)差别:[灌顶之法:先须寻求具相之明妃,此说共有六相之女:
1、 具兽女:上身乳,下身丰腴紧密,腰细,步态悠闲,见男子时目不瞬眨,其体气及密处有麝香味。
3、 具象女:总相为身肉丰腴,身肢短,力大,眼小,耳长且大,出汗时其味极馥,聪慧寡欲,蜂常缠(绕)之。
4、 具纹女:肉色微红,脐上有三竖纹,眉间有一竖纹,诸肢节纤长,身肢多有吉祥纹者大吉,护爱孺,如此者应特赞许。
5、 众相女:具四种功德,或具二、三种功德。其它教授中亦有为具牛女,此女与具象女同一性相。]
由此可知,彼、等,耗费大量时间在寻找符合要求之女体色身,一一女人需观察音声、面貌、四肢、腰、乳、女根等,不然如何知是否符合要求?觅到后,以供邪淫法用,不然何来那么多的甘露丸、灌顶液,以供食用?
又如外道自谓“除佛瑜伽(邪淫双身法)外,行者不得佛。”,与藏经《妙法莲华经提婆达多品》龙女献龙珠后,于他方世界圆成佛道相违。
如【当时众会皆见龙女,忽然之间变成男子,具行,即往南方无垢世界,坐宝莲华成等,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普为十方一切妙法。】
又,双身法不应道理,诸如等佛刹,并无女人,男女淫欲等事,彼等一生即补佛位。如何言非“邪淫双身法”外不能速得佛道?不能证得佛果焉?
如《悲华经·卷第二·大施品第三之一》中可知,佛土:【尔时,会中有摩诃萨,名曰寂意,瞻睹种种神化已,白佛言:“世尊,何因缘故,其余诸佛所有世界,微妙种种庄严,离于五浊,无诸秽恶,其中纯有诸大,成就种种功德受诸快乐?其土乃至无有声闻、辟支佛名,何况当有二乘之实?今我世尊,何因何缘,处斯秽恶不净世界,命浊、劫浊、浊、见浊、烦恼浊,于是五浊恶世之中,成阿耨多罗三藐三,在四众中说三乘法?以何缘故,不取如是世界,而不远离五浊恶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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