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临时约法》
南京临时于1912年3月11公布的一部重要的文件,是中国历史上最初的资产阶级性文件。
1.《中华临时约法》的内容
(1)辛亥的产物,以孙中山的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使主义所确立的方案和原则通过法律的形式进一步具体化;
(2)确定了资产阶级国的国家制度,更广泛的宣传了资产阶级国的思想;
(3)肯定了资产阶级国的体制和组织原则,依照三权分立原则,采用责任内阁制;
(4)体现了资产阶级中一般原则,了人民享有人身、财产、居住、等项和选举、被选举、考试、、诉讼等;
(5)确认了私有财产的原则。
2.《中华临时约法》的主要目的:设定条款,对袁世凯加以和防范。主要表现在:
(1)在国家体制问题上,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以袁世凯的。
(2)在关系上,扩大的以抗衡袁世凯。《临时约法》除拥有立法权外,还有对总统决定重大事件的同意权和总统、副总统的权。此外还临时大总统对议决事项咨院复议时,大总统必须公布实行。
(3)在《临时约法》的程序性条款上,特别修改程序以制约袁世凯。《临时约法》,约法的增修修改,须由议员2/3以上或者临时大总统的提议,经4/5以上之出席,出席议员3/4以上通过方可进行。
3.《中华临时约法》的意义
(1)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国性质的文件;
(2)否定了中国封建君主制度,肯定了资产阶级制度和资产阶级原则;
(3)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的要求。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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