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百科给出的定义是指重义轻生、有节操的女子。其实烈女的出现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发展的必然,那么中国历史上哪个朝代的烈女是最多的呢?清朝,《清史稿》中所记有559位。
当然了,这是所给出的数据,实际上最多的应该是明朝,当时仅记载的明朝实录以及地方府志、县志的烈女就有一万多人。负责编篡《明史》的清代翰林学士们,从中筛选出了最为贞烈的女子308人,从而成为了历史上烈女第二多的朝代。
像之前的《元史》所记有187位,《宋史》所记有55位,《唐书》54位,西汉的《列女传》有105位,均少于明清两朝。那么明朝历史上为何会有如此多的烈女呢?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据《明史列女传》记载,当时的社会强调的是子女不得拥有婚姻自主权,都是由祖父母或者是父母做主决定的,若是孤儿的话,则由族族长主婚。
在当时那个传统的社会中,如果子女不服从那就是不孝,对于不孝的子女,父母们是可以报官的,接到这种案件的时候一般都是按照所控来办理,不必审问。正所谓父母之命不可违,也对妇女观念起到了一定的巩固作用。
当时朝廷颁布了相关的律法,借用孔孟的保守思想,将传统的观念深植入百姓脑中。此外,每年还会派人到各地去巡游,对于那些被社会所称赞的妇女给以鼓励,有突出贡献者,还会亲赐祠祀,一般的烈女也会获得朝廷树立的牌坊来邻里。
有就有罚,明代律法,婚姻的成立要严格遵循《朱子家礼》,包括了男女方要生辰八字相吻合,写定婚书,依礼聘嫁,男家交付财礼,女家准备嫁妆等一系列流程。
《大明律》:若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者,笞五十。虽无婚书,但曾受聘财者,亦是。若再许他人,未成婚者杖七十,已成婚者,杖八十。对于私孕,忤逆犯上等行为更是不贷。
还有就是文人墨客,他们往往会借助这些烈女的行为,写出令人激荡的文章,使得她们的故事传遍十里八乡,乃至全中国。结果到头来,就连那些个穷乡僻壤的妇女也会受到震动和感染,以此来砥砺自己。
朱元璋当了后,就开始重用孔克仁、宋濂之类的理学家,主张实行“王化必须现有内行之修”的政策。这里的“内行之修”强调的就是妇女应该少出闺门,时常要贞静和平,做到汉朝班昭所制定的三从四德。
为了以身作则,朱元璋的马皇后会带头熟读汉代的《列女传》,并带领女史一起讨论,取其精华当借鉴。朱棣上位后,也是应自己的徐皇后要求,命人编写了《古今列女传》一书,要求全国的妇女上至后妃,下至庶人之妻,都要遵从三从四德。从而引发了很多官修和私修的女教书出现。
官修的比如有明成祖仁孝皇后徐氏的《内训》、明世生母章圣太后蒋氏的《女训》、明神生母慈圣太后李氏的《女监》等等。万历年间,由吕坤编纂的《闺范》一书在民间广为后,对的实行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另外明末的《温氏母训》与《女范捷录》,便是私修的女教书。这些女教书的出现使得女德观念更为广泛地渗透到了中下妇女的日常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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