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中央环保督察,我省专设“整改督办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就是对各地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进行督查督办。为配合中央环保督察,我省专设“整改督办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就是对各地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建立督办制度,有利于形成严明的纪律和工作纪律。环保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也是对我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把脉会诊。建立督办制度,专门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边督边改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工作,有利于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有利于问题导向,从严抓好整改落实;有利于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纪律保障;有利于加强监督督办,抓实“监督的再监督、执纪的再执纪”。
建立督办制度,就是实现环保问责工作规范化。整个督察期间,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深入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一线,重点抓了三件事:一是提出追责。对办理件和突出问题整改中慢作为、、乱作为,件所涉问题相关部门违规审批、监督不力,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执纪不严等三种情形,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提出追责;二是开展追责调查。根据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的追责,结合追责情形,由上级环保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组成调查组,对问题所涉及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违法违纪事实进行调查并厘清,提出具体追责;三是实施追责。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及时启动和实施追责。从追责,到追责调查,再到追责实施,紧密相连,环环相扣,既提高了追责的效率,也了追责的严肃性;既不错过一个失职者,也绝不一个担责者。
建立督办制度,有利于提升各级环保履职意识。中央环保督察组驻湘期间,全省14个市州委纷纷奔赴一线进行调度和现场督办,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边督边改,立整立改,并带动所有县区、乡镇各级党委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这本身就是一次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大洗礼,提升了各级党委环保履责意识。在本轮中央环保督察7个省市中,我省责令整改企业数、立案处罚企业数、罚款金额数、立案侦查、人数、约谈和问责人数等各项指标,始终位列各省之首。毋庸讳言,强化督办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推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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