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施为飞)9月4日,张家港3名外来务工者从劳务派遣公司顺利拿到了1.38万元工资补偿,这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10天时间,这主要得益于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推行的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苏州是劳工大市,劳资纠纷问题比较普遍,劳动争议居高不下。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苏州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件,其中劳动争议案件8549件,占到14.37%。在企业普遍缺乏内部争议解决机制的背景下,劳动争议往往难以在企业内部解决,成为社会难题。如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自的权益,避免劳动争议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苏州市作出了积极探索。
为此,苏州市、综治办、人社局、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2至3年内全市范围内已建工会的企业要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300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新增208家,他们结合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的开展,深入企业车间、部门进行矛盾排查,定期收集汇总分析企业矛盾纠纷发展趋势,及时向企业和辖区司法行政部门报送对策和。仅上半年,苏州市各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纠纷排查8641次,调处纠纷364件,调处成功358件,调处成功率98.35%。
作者:施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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