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上门女婿”是苏南比较常见的一种风俗。近日,太仓一位上门女婿婚变后,向女方索要20万元辛苦费,这起事件也引发对“上门女婿”现状的关注。江南时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三年来太仓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矛盾易案件90%以上都是涉及上门女婿离婚,这也从侧面反映出该风俗所面临的困局。
江南时报记者 李晓静
事件:11年上门女婿婚变索赔20万
2001年,外地来太仓打工的男子王亮入赘到张莉家,婚后两人生育一子。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近两年来矛盾升级,光报警记录就高达37次。因害怕女婿有过激行为张莉和家人在外租房居住,同时将家中所有电线剪断,水表拆除,逼着王亮也不能居住,一家人有家不能回。
张莉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王亮称离婚可以,但到女方家已经11年了,现在女方须补偿这些年的辛苦费20万元。
王亮表示:“我是嫁出来的,现在也回不去了,回去也没有我的地和房子,法院总不能让我街头吧。”同时说,如果法院判决离婚,那么只好同归于尽。但张莉并不同意,只愿意在扣除抚养费后补偿2万元。
最终,在法院联合当地司法所、、妇联、男方单位等多方共同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王亮获得了6.5万元的辛苦费,结束了这场矛盾不断的婚姻。
追问:上门女婿索要辛苦费有无依据
当了11年的上门女婿,婚变后索要20万辛苦费是否有依据?
太仓法院主审该案的屈芳告诉记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产生共同财产,王亮为家庭所付出的劳务,是的夫妻义务,离婚时要求女方补偿劳务费、辛苦费的请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但考虑到风俗民情,部分上门女婿都是外乡人,或邻镇邻村的男子,婚后老家已没有他的户籍,回去分不到宅,兄弟姐妹也不希望他分财产。该类案件处理得不好,极易矛盾,很可能会引发意想不到的事件。
据统计,三年来太仓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矛盾易案件90%以上都是涉及上门女婿离婚的。夫妻间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又缺少沟通;部分上门女婿缺乏对家庭和婚姻的责任心,不在女方家生活;女方父母对女儿的偏袒和对女婿的不公平待遇,都会导致矛盾愈演愈烈,不可调和。
屈芳,上门女婿要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增强家庭责任感。同时女方父母对小夫妻俩生活要尽量少些干预,对女婿多些尊重和关爱。
支招:上门女婿如何避开婚姻暗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苏州的上门女婿多集中在太仓、常熟、吴江等县市地。不少人也发现,一般家境较好的人家,如果只有一个女儿,通常都是要招上门女婿的。其实从上世纪70年代起,苏州倒插门的现象就越来越多。
上门女婿大致有这么几种:一是因为男穷女富,女方要求男方倒插门;二是因为男方家里弟兄多,父母没有能力为他们花钱娶妻,只好将小儿子给人家“招了女婿”;三是因为男方是外地人,在本地无亲无故,只好住在女方家,自然而然成了上门女婿。等到上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不少人发家致富后还多了个给独养女儿招个诚实、能干的上门女婿,接下家业的打算。于是苏州人家的上门女婿渐渐多了起来。
“做上门女婿,孩子跟女方姓也没关系,一定要有车有房,有钱的,长相,学历其他都无所谓。为了少奋斗20年,做这点算什么?”一位想当上门女婿的男生小吴这样回应朋友的惊讶,虽然自己条件也不错,还是大学毕业,但他一直拜托朋友帮他找个需要上门女婿的家庭。
“上门女婿不易当,小女婿的帽子会让男方心理压抑,再加上一些弱势的男方没有话语权,无法真正融入女方的家庭之中,导致矛盾愈演愈烈,不可调和。”一位社会学专家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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